关键在于你朋友是不是有首付三成的资格,以前没有房贷的话是可以操作的,你的问题是你帮他一次性付款吧,他现在名下能接收房产的话这些是没有问题的,以后也可以做三成首付的
一般的物业都说空地是开发商的,我们小区更坑人,楼前面划出停车位,物业一个车位卖8.8万元
您好!<br/>根据您的情况,因为杭州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因此这两种情况都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1倍。
去贷款银行 ,提出一次性偿还贷款申请 ,【带上所有当时办理贷款的手续 】。由银行安排时间 ,一般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可以办理偿还手续 。程序不太复杂 。
我真佩服你。 <br/>第一:开发商存在的时候,你都不急。现在你倒是急了。 <br/>第二:那你这个小产证的房子现在登记给谁了呢? <br/>如果事实问题来了。我倒是觉得好解决。
1.只要你奶奶和其子女都同意,房产就可以通过公证过户给你老叔,然后再卖给你。<br/>2.不必改遗嘱,主要是后续操作麻烦并对你不利!<br/>3.遗嘱只表明他的份额给你,奶奶仍然持有一半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产权全部是你奶奶的,子女们只有继承权而没有产权。<br/>4.按照上述办法,可以提出直接由你继承。你们通过内部协议,由你付款给奶奶。这样大家的利益都兼顾了。<br/>5.如果卖给你,你就是产权人,户口问题你做主。即使户口不签,也不影响拆迁补偿。
重新分割不可能,应按双方协议分配。法院不会强制女方出售房产。唯一一套住房,一般不会拍卖。
请问开发商有没有给你纸质类型的承诺?你购买房子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可以申请查看开发商的三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三证齐全的开发商基本就没有问题,除非伪造。
好评率:100%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商业贷款,需要收入证明|||:10-->共1人编辑答案2009-12-24 17:34 满意答案好评率:100%单位没有公积金的话就得商贷了~~~~不过利息很高·~~~
好评率:0%关于哈尔滨2010年经济适用房楼盘问题,我局将在项目允许销售的前1-2个月在哈报上进行公示,请关注报纸上的公示。 这是房产住宅局的回复,你就关注哈尔日报和新晚报的消息吧 继续追问:这个我也知道,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间能出台!我也不能天天看报纸呀?还有我想知道的是,哈尔滨今年经济适用房都在哪能有,开发公司的地址或者电话之类的!补充answer:根本就不公布,没办法的继续追问:我晕!那岂不是光有资格没有房子买?这个证不喝废纸没啥区别了吗?补充answer:但至少你已经有资格,不用再申请资格了,
申请经济住房条件: <br/>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br/>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289元 <br/>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br/>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 <br/>5、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体情况请你咨询街道办事处。
威海的房价目前是6000~7000元,你月收入2000左右,还要吃用最少500,首付起码要15万,攒8年才能负起啊。你考虑一下吧。
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新房不需要交5000元才有资格购房,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若第二套房在房管中心过户的时候多收取房屋成交价2%的费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对赡养义务的定义是“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br/> <br/>一、经济上供养 <br/> 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候,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子女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br/> <br/>如果父母有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经济收入,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或者其收入不足以维持本身生活的,子女可以在经济上不供养父母,但出于尊老爱幼的风俗,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br/> <br/>上段所说的成年子女本人无经济收入,但是已婚而配偶有经济收入的,也不能免除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br/> <br/>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br/>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br/>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br/> <br/> <br/>二、生活上照料 <br/>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br/> <br/>三、精神上慰藉 <br/>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但是该义务不能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只能靠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来调节。 <br/> <br/>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br/>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br/>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br/> <br/>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老人要求购买房屋,但子女无能力购买的话,并不属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但如果老人现无房屋居住,子女应当接老人到家居住;如果老人房屋破旧影响生活的,应当由子女承担一定的维修义务。
建议到沈阳市政府法制办的网站上去查一下 或是到规划局(在五经街)、土地储备中心(在大西路的房地产大厦)去咨询
配套费与维修基金是两回事, 房改时交的购房款是不包括维修基金的 另外,根据建设部的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是没有建立维修基金的房屋,应该补建续缴,要么大家交钱,建立维修基金,要么大家交钱,对现在需要维修的地方进行维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供参考
现在假的一般人也看不出来,还是到房管部门查一下吧。简单一点的是问一下该房的邻居等人,看看产权人是谁。
商品房选购的基本要点 选一套舒适、实用、安全、美观的商品住房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验五证: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最好了解一下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建筑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的等级和信誉,再看一下是否有《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综合考察住房的地理位置、小区环境(是否远离污染源、环境是否宜人,市政配套、小区配套、购物条件等 ;周边环镜?人文、信息、通讯等 ,交通是否便捷、道路是否适于疏散,有无停车场地;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售后服务是否到位等。 四、保证住房的实用性、舒适性。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住房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 下载地址:
曾经有过与此相同的项目,地下部分均不计入容积率,但是如果要获得产权,层高就要达到2.2米。如果要避免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填土使地下部分均不超过2.2米,待产权证书拿到之后,把填土挖出即可。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因人而已,通常要看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期限,建筑年代、结构、质量,彩光、交通、环境、购物、价值与价格的匹配、以及此前该房屋中有没有发生过让一般通常人不能接受的事件等等。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不出套内面积我觉得就是他们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证这前是不许交定金的,你可以先私下打听一下,看他们有没有,如没有取得,你不但可以要求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个人观点,选择406 中国人传统观念是东头为大;另东头采光要比中间好,西边采光也不错,但毕竟西晒,夏天热一点。
以住宅为例。 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讯、煤气、供暖、供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与住宅有关的配套工程。 在一个住宅小区,从规划的角度,在规划图上,用红笔划了一圈规划控制线,因为是红色的,一般业内叫其为红线。红线内是小区的,红线外是小区以外的。 在红线内的配套工程,是小配套,需要由开发商自己来委托设计和施工。 在红线外的配套工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由开发商交钱,一般叫配套费,由政府或者是有关部门统一给进行配套工程。 然后将红线外和红线内的接口进行对接。
物业公司负责的工作主要是为业主服务,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园区的卫生保洁、园区设备设施的维护、园区绿化、业主会所等。除此之外还有些有偿服务的内容,包括家政服务、户内设施的维护维修等。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市物价局确定的,物价局根据小区的设施水平来确定。或者是物价局确定个标准,划分出几类园区,每类园区按照标准对应收费标准。 小区的煤气配套工程的义务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在销售时,应该对配套设施的范围内容有个说法,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与是否交物业没有关系
一、交房付款问题。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一般都会要求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开发商难以制约购房人,这是惯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你得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这点上开发商没有错。 二、面积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如何丈量的面积,开发商售房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建筑面积包括墙体中心线以内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具体的计算审核是由当地房产局负责的,你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提供计算审核的依据。面房前面的走廊不应该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 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但合同中约定“包各种证件在内”,有点含糊,包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包办手续,也可以理解为还包办手续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我认为,维修基金确实是业户自己受益的事,一般购房也没有总价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建议你与开发商具体的协商。现在你是处于一个弱者,房证办不下来,损失的是你自己
房屋的容积率是一定区域中,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高的,人口密度就大,反之就小。 这个指标反映的主要是居住环境,对房屋的价格影响较大,如果是旧城改造,涉及的是需要安置或是拆迁的户数问题,也直接影响到拆迁成本。 拆迁成本的高低,影响到政府的土地收益,也反映了旧城改造的难易程度。
现在很多城市的供暖公司,在它那挂网的费用在80元以上,据说这是成本价。供暖公司可以将热网管线接到小区入口, 你可以参考这个价格计算,2万平米的供暖配套大概在160万左右
你在你看上的房子附近暂时租意见屋子,住几个月旧知道那里的小区管理和地段怎么样了
找到一套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 注意一下采光情况 以及周边是否有嫌恶设施就好了 这点很重要 相信谁都不想买了房子没两天突然发现自己家楼边就是一个饭店大烟筒或什么自己不想见到的东西的 至于交易方面 建议通过资金托管 把钱放银行 通过银行来过房款比较安全.
在新浪房产的下面有很多房产网的连接,你可以去看一下 另外有个站台网还不错,不过大部分是租房方面的
您不能转为其它的贷款方式,但是如果您有公积金的话,您可以拿您的购房合同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去提取一次.如果您的贷款额小或贷款年限长的话,其实两种方式月供差别不大的.
随便哪家银行都行,小银行比较灵活一些,贷款只能一人主贷,两人共同还贷。
可以去贷款行办理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每月自动用公积金冲还贷。
开始还贷后任何时间都可以. 但要提前一个月去银行申请.若每月还款日为10号, 则提前还款日为10号以前的一两天为妙. 因为可免付当月利息.
还款年限是由你贷款的总额和你的还款能力决定的。 还款数额是按你的家庭月收入的一半计算,要是收入少了,月还款就少,贷款期限就长。
是否合理,要看你说买的这部分楼盘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要是办了,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具体规定,请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虽然较自营买房低些,但是有利有弊的,公积金贷款手续很麻烦的,而且不能一次还款!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三种的,虽说利息较公积金高些,但是你根据你个人情况而定的话,也是可以省去一些钱的,而且还可以提前还贷!
一般都是建设银行有这种业务,你住房公积金在什么银行你就到那找。
应该可以。你可以先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然后向商贷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款(有些银行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下来就可以用来还商贷了。不过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开发商配合,因为一方面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盖一些章,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只能放给开发商,你要从开发商手中取出还商贷。
据我们建行的处理,一般在年底会让机器试算新利率下的月还款额,由于贷款户过于庞大,难以有人手进行挨户通知,所以最好还是自己多费些心,主动到银行查询一下,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嘛!
沈阳市的规定不应当违背辽宁省的规定。公积金贷款的确只能由本人申请,沈阳市的做法也许是突破了辽宁省的规定。建议你以丈夫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不会太麻烦,好处是可以解决问题。
拜托,大哥,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7万啊 你怎么贷了30万哦?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操作的,但是你要回去仔细看看你当时的贷款合同上面有没有一个提前还贷的时间要求,因为有的银行会要求贷款满一年以后才能提前还款,现在绝大多数银行都没有收取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能配合就可以。让你爱人先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商要在申请表上盖章),贷款批准后只能放给开发商,你们从开发商处取出,向北京建行申请提前全额还款,用公积金贷下来的款还商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