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把你的房产做一个评估~然后抵押贷款~这样来的快一点~如果还有问题我可以帮你~尽管问~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评估公司
开发商这样做肯定是违规的,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你如想要这套房子就不要退,不想要可以此为据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管局投诉,再不行只有打官司,费时、费力还费钱,请三思。
我也设想成立一个小公司,承揽验房、装修监理、房产咨询等,没有考虑设计,因为我认为设计太牵掣精力,而我是想业余干的。我得打算是先找好合作伙伴,不必太多,三四个人就可以。至于收费,我考虑按平方米来算,验房2元、装修监理5元,咨询免费,上门咨询50元/次。
验房大攻略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既然交房条件详细规定未出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随意交房?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尽管福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交房标准,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建筑单体经过竣工验收且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交房的资格底线。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刘国田提醒,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 据记者了解,福州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刘国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 ·玉兰油蛋白乳液白滑面膜低价49元 ·省钱新办法乐家通VIP卡为你省钱! 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小北路/豪贤路/应元路/都可以去看看. 不过,自己去找应该比较难,应该去一些大型的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问一下.
建议买在女孩子上班近的地方,如果是张江还好,价格可以买到,但如果是陆架嘴的话,这个价格难买称心的!陆架嘴地块贵,即使10年以上的也要差不多1W以上啊
购买一套商品房: 需契税(登记价的1.5%,这是144平方以下的,144平米以一的,就是登记价的3%), 印花税(登记价的0.05%) 交易费(3元/平方) 这三项是国土局收的 如做按揭还需要交评估费300,抵押登记费100,查档费50,贴花5元. 以上是在深圳购房,所需要交的.
房地产经济方面的书籍都有有关的内容。据我所知一般的房地产网站都没有你想要的内容。不过要做发展项目的预算还是不太困难的,一般房地产公司开发部的职员可能都会。如果需要,可以请人帮忙。
建议您到当地建委下设的建筑书店或者定额站去购买。不过,这种东西不是专业人士,一般是看不懂的。
您计划开办的公司需要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件.步骤:以省级公司为例. 1.到省工商局和建设厅或建委咨询办公司所需资料; 2.到工商局申请名称; 3.到建设部门申请批准文件; 4.将资料交工商局办营业执照.
你的是使用权吧 如果是花点钱办理产权就不用缴纳了! 如果不办理就得一直缴纳下去(就想租房子)
预售证未下来,任何所有签订的协议都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应,碰到开发商将房子预售他人,只能对开发商死缠烂打,被迫开发商妥协。
【答案】B<br/>【答案解析】<br/>中公名师解析:此题是个选言命题,为了合乎逻辑地推出结论,必须否定另一个肢命题。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拒绝拆除围墙;如果对方强行拆除,你们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到期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住房产权是从你买下住房起,永远归你。5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额度一般是2%--4%。
看你们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违约了,你们就起诉吧,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该三方协议并无第三方的签章,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开放商向所谓的第三方交付房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和要求其交付房屋;如果三方协议是无瑕疵的,建议你收集该第三方实际并不存在的相应证据,比如通过该单位地址、工作人员、设备都不存在等情况来证明,然后起诉维权。
是供电系统出现了问题!高压电线(3根)经变压器后输出4根线其中3根为火线,1根为零线,入户后每根火线与共用的零线相配(压差为220v),若3根火线两两相配则压差为360v(即我们所说的三相电).当变压器输出零线断开时(通常我们到变压器下能看到有一根电线沿电线杆埋入地下的那根),那么3根火线的共用零线就没有了卸压出路,于是形成火线与火线的配电效果,至使用户接电的电器突然升压而烧毁电器。至于事后他们随即到住户家中进行测量,发现电压均正常,是因为那时零线已经接住了!
分两种情况来判断,一,该安置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其他人,那么你想要得到这套房子的可能性就变得极少,哪怕是上法庭,法官也会综合衡量社会成本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其次,如果房屋没有过户,那么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把该套房屋过户给你,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