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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签约要经过哪些流程?

    新房 签约的流程:第一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挑选好自己中意的房源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认购金是由开发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为几千元,也有上万元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认购房源的基本情况、订金数额、付款方式、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等。签完了认购书,销售人员一般都会给您一份《签约须知》,方便您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做准备。认购完成后,如果您反悔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来说认购后开发商会给您一份收据,7天之内携收据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一般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份为贷款合同。买新房时首先您要明确和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并且一定要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还应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每一条款内了。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格,如五证是否齐全。所谓五证指的是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开发上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时一定要看清楚《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认购的房源。《房屋产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查找到。关于合同内容会在5.2.1里面具体进行解释,这里不做过多介绍。 此外,您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 注意,如果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交易,则不用走着一步流程。银行之所以会提供房屋贷款给你,是因为你可以拿尚未转入你名下的房产做预先抵押。开发商与特定的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书,然后,然后开发商便作为你做按揭贷款的担保人,这样银行才会同意向你贷款。 注意:对于使用公积金做按揭贷款的买房人,在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时,务必提供你的公积金证明文件盒身份证明文件给开发商(受委托代办人),文件一般包括公积金存折、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另有要求的,按具体的要求操作。公积金贷款有利率优惠,但通常其贷款额度会低于普通的商业贷款,银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重要原则是:你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果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贷款的,则可以夫妻双方的金额之和来衡量可贷款的额度。通常,公积金贷款只能适用于你所缴存公积金的城市,比如,你是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那么,只能在北京使用。当然,有些公积金并非是单个城市的,比如,你缴存的公积金是广东省的,那么,你就可以在整个广东省范围内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特别注意:在做按揭贷款之前,你必须确认你的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否则,按揭贷款将做不下来。银行的信用记录都是联网的,如果你的信用卡有不良记录,请及时想办法和银行沟通,争取可做按揭。这里也提醒你,平时必须注重自身的信用,信用卡要及时还款,信用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你不要轻视了它。 第五步,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备案登记。 注意:如果你是第一次支付房款的,则无须考虑这一步流程。你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也要拿到房管局去备案登记,这样房管局就可以确认你的产权是被抵押给了银行,你就有权利可以将按揭房产转移至你的名下。在你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你是无法就按揭房屋的产权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因此,交易各方(包括你、开发商和银行)只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已办理抵押备案登记"章,并由房管局出具房地产抵押登记说明书,以此公示房屋的按揭情况。因为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较长(通常都是10年以上),所以,有的银行为了降低按揭贷款的风险,会要求你为房产买一份保险,保险金额不能低于房产的总价,而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在你还贷期间,都不能中断保险,而且保险单也是被放在银行的。 第六步,收房。 一般来说,走完前述的五步后,你就可以等着收房子了。开发商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去收房的,还会发收房通知单给你,这个不用你担心。另外,开发商还会安排物业服务与你接洽,物业服务公司会给你出具临时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当你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管理公约并且付清了物业服务费用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房屋了。不过,这时候尽管你已经入住了新房子,但仍旧是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在收房的时候,你应当细心地检查房子的各个细节部位,确认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楼标准"附件内容是一致的。如果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所约定的"交楼标准"不一致,你可以拒绝在收房文件上签字确认收房。 另外,收房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即你应当认真检查开发商给你看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以及有关房屋实测面积的文件。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的不相符,则应当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处理。 最后,关于收房时间被延期的问题,分为不可抗力和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两种情况。这里提醒你,你有必要再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延迟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应当给予你什么样的补偿--这是可以商谈的买卖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七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产权过户是指当开发商已经将整栋楼的产权办下来后,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每个业主的过程。开发商应当在交房后60日内,将应当由其提供的用于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资料一并送至当地房管局,这时,相当于开发商协助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业主。买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契税、过户手续费,还要交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就可以申请房产证。至此,你购买的房子才可以算得上真正属于你。 第八步,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这一步流程是只有做按揭贷款的交易才需要的,一次性付款的房产交易无须考虑。你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取得房产证后,你还需要拿着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这样,前期所做的贷款抵押才发生法律效力。为你提供房贷的银行拥有抵押权并持有你的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这时候收取你的房产证,以防止你的拿着房产证和第三方进行房产交易。 完成以上八步,基本上新房的交易就完成了。当然,如果你觉得按揭贷款时间过长,可以做提前还贷。这时候,你只需要到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即可,然后,拿着还请贷款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再到房管局注销房产的抵押登记,银行到房管局交还《房屋他项权证》,这样,你的房子就不再被抵押了,你才银行拿回你的房产证原件,你成为完全意义上房产的主人。

  • 签约时明确哪些物业管理事项?

    “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 卖房签约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基本情况 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未所填写内容担责。 2、弄清房屋产权情况 ①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或二类经适房等; ②产权情况: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办理解抵押手续等其他详细信息; ③是否有租赁:涉及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有租户需提交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纠纷。 3、定好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①房屋成交价格 买卖双方协商好价格,此环节是将房屋价格落实到合同上,任何口头约定的效力都比不上此处的白纸黑字。 ②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的处理 写明室内家居家电的折合金额,对于特别贵重以及需要搬走的东西可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交房时出现纠纷,并不缺乏类似案例。 ③确定买方付款方式 买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卖方拿到房款时间有直接关系。买方全款的话收款最快,商贷约40~45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约40~60个工作日。 ④约定贷款如未获得批准的解决方式 作为卖方,如果买方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就意味着交易程序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进行,你一定要写明出现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和责任归属。 4、对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进行承诺 ①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被限制交易;配偶知晓且同意出售;无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等,如违约卖方遵守违约条款并赔偿。 ②卖方确认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意外死亡时间,不是凶宅,并承担责任。 ③如果卖方违约,应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全部房款以及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未如期返还,需交滞纳金。 ④卖方需确认房屋基本状况,例如有无漏水,如有问题该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事项。 5、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作为卖方,房屋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 ①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 ②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 ③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 在房屋交付时,也要约定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6、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在违约条款中,卖方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 7、税、费相关规定 二手房交易到最后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 ①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 ②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 8、办理过户需要做约定 ①过户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 ②户口迁出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

  • 二手房签约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认购。 资质审核后的这里需要交纳定金(购房者应该尽量避免与卖房者在认购书中约定“订金”条款,而用“定金”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新房不同的是,二手房认购环节没有新房规范,这笔定金直接交到卖房者手里。 第三步,与中介机构签订商品房购买服务的协议。 如果买房人已经确定购买某套二手房,那么为了保障双方权益,中介会要求与买房人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会明确中介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中介收费等重要信息。 强调:当你与中介机构签订这种委托协议时,应仔细阅读每一个条款,逐条与中介人员核实其含义。当你有疑问及感觉权益得不到足够保障时,可以考虑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 第四步,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一起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 到了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中介公司地产经纪人应该先到房管局档案馆查册,查证该出卖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资料。只有在产权得到完全确认的情况下,买房人才能与卖方签署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这之前签署买卖合同,则可能存在风险。比如,卖方的房产可能是多人共有产权,或者是集资房、小产权房或经适房等,这些房产的交易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果事先不明确产权的具体情况而签约,则容易产生无谓的损失。这个环节十分关键,对买家十分重要,所以买家应该向经纪人问清楚该产权问题的查证具体情况,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证明。 第五步,买卖双方签署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一步是在中介、买卖双方亲自到房管部门核实产权后的关键一步。作为买房人的你,必须已经对房产的产权状况了如指掌,比如,房产所属的地块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的,房产证是否已经抵押,房产的用途是什么等等。 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时,通常你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原件、印章等资料,卖方也同样要带齐这些资料,同时还要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步,到银行支付房款,并到交易中心核价与交税。 这个流程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买方是做按揭贷款的,那么作为买房的你,支付的就只是首期房款。第二种情况是买方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那么这时候就是房款的全额支付。应当注意的是,当签署完正式的买卖合同后,无论是支付首付款还是全款,都应当在银行柜台现场完成。 支付房款后,一般同时要到房产交易中心税务部门进行房产核价、核税等等。 第七步,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如果是买房人一次性支付房款的,无须走这一步流程,直接进入下一步。按揭贷款的申请,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你需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等等。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国管)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市管)的不同,带齐相关材料。 第八步,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过户申请。 具体来说,你要准备好身份证、正式的买卖合同、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申请书与委托书、完税单,当然,卖方须带房产证。 第九步,银行发放按揭贷款及交房。 这一步对于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买房人来说,是不需要的。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房的,那么,当你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并且拿到房产证后,则需要拿着房产证到为你做按揭贷款的银行进行发放贷款的申请,你拿到房产证时,同时也会拿到房产的他项抵押权证。你只需要将房产证和他项抵押权证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一般几天银行就会发放贷款了。发放贷款、交付房产并且支付余款后,二手房的交易就大功告成了。

  • 卖房签约,补充协议如何签呢?

    一 . 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其中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并且为净得价。 二 . 交易过程中具体事项的约定 1. 定金 1. 约定支付时间及条件。这是对买方付款时间的约束,如果买方没有在写明时间内付款,需赔偿违约金或缴纳滞纳金。 2. 定金限制规定: a. 如交易房屋无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银行情况下,定金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且不能超过100万; b. 如交易房屋有一个以上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但是抵押权人非银行,定金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20%且不能超过50万; c. 10万(含)可自行支付; d. 超过10万部分,必须办理定金托管。 2. 还款解押 1. 卖房需明确所出售的房屋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需向买方承诺何时还清贷款,最迟何时办理解抵押登记手续。 2. 卖方需保证在此期限内完成,一旦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 首付款支付方式 1. 买卖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如“卖方办理完解抵押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如果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付款,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银行面签及过户 1. 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因买卖双方中其中一方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追究违约方责任。 2. 过户:同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贷款机构批贷后7个工作日内(以建委预约时间为准)”。 5. 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 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 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三 . 税费相关 1. 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 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 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 .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 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 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 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 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 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签约时卖家配偶未签署《同意出售证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所以未取得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履行。

  • 二手房签约资格如何确定?

    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买二手房,签约之前需要准备什么?

    一 . 需再次确认买方及卖方情况 1. 检查材料 再次查看房产证、契税票,认清产权性质、房屋面积、房屋建筑年代、交税时间、房子是否还在抵押等因素。向房主详细询问房子的情况,确认中介复印了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 2. 确定自己是否有购房资质 自2016年3月25日起,上海再次提升了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门槛,简单的说就是社保/个税的缴纳从三年内满两年,变为了缴纳5年及以上,具体条款如下: 1.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在购买之日前63个月正常缴纳个税或社保满60个月; 2.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在上海有不超过1套房屋;本市户籍居民,单身最多可拥有一套房屋,家庭名下最多可有两套房屋。  3. 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学生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上海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沪买房,需要出具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 3. 明确付款方式 全款还是贷款。如果是贷款的话,要明确首付支付方式。若是二手房卖方需要买方首付还清贷款,这样并不能够走资金托管,存在一定风险,所以这时候要注意在合同上明确写出首付的支付方式,用途。 4. 各项日期 明确过户时间、物业交割时间、户口迁出时间、房屋内留存项等,以上问题需要清晰写入合同,防止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 . 准备材料 1. 出售方 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进契税单、发票、合同等材料; 2. 买受方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 签署定金合同时,需要准备定金,定金一般不超过总房款的20% 三 . 人员到场 买方或卖方委托人到场,卖方需要所有产权人及配偶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 “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方如果不能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委托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卖房签约,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 . 房屋基本情况 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为所填写内容担责。 二 . 房屋产权情况 此条款需卖方清楚以下方面: 1. 房屋性质 如商品房、已购公房等。 2. 产权情况 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办理解抵押手续等其他详细信息。 3. 是否有租赁 涉及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有租户需提交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纠纷。 三 .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 房屋成交价格 买卖双方协商好价格,此环节是将房屋价格落实到合同上,任何口头约定的效力都比不上此处的白纸黑字。 2. 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的处理 写明室内家居家电的折合金额,对于特别贵重以及需要搬走的东西可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交房时出现纠纷,并不缺乏类似案例。 3. 确定买方付款方式 买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卖方拿到房款时间有直接关系。买方全款的话收款最快。 4. 约定贷款如未获得批准的解决方式 作为卖方,如果买方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就意味着交易程序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进行。即出现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和责任归属。 四、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在买卖合同中,这个部分需要卖方确认并担责。内容包括: 1. 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被限制交易;配偶知晓且同意出售;无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等,如违约卖方遵守违约条款并赔偿。 2. 卖方确认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意外死亡时间,不是凶宅,并承担责任。 3. 如果卖方违约,应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全部房款以及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未如期返还,需交滞纳金。 4. 卖方需确认房屋基本状况,例如有无漏水,如有问题该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事项。 五 . 房屋的交付 作为卖方房屋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 1.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 2. 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 3. 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 在房屋交付时,也要约定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六 .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违约条款中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 七 . 税、费相关规定 二手房交易到最后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 1. 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 2. 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

  • 转租租赁合同需重点注意什么?

    居住房屋转租,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转租租赁合同。 签署转租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 原承租人应将出租人的转租书面同意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 新承租人需登记(包括居住使用人)的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2. 合同中需注明出租房屋坐落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 新承租人需写明租赁该房屋的用途; 4. 双方应约定并写下房屋交付日期; 5. 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需约定租赁期限和续租(时间不能超过原租约); 6. 合同中应写明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8.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9.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0.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1. 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问题有哪些?

    1、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3、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6、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办法。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最好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 新房签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3.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购房者在当时一定要寻问清楚,以免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5.签合同,先交定金 有些开发商,签订合同前要求购房者先交定金,还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避免用一些“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等模糊的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准确无误的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7.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不能再继续购房等(例如,国家颁布新的房产政策)

  • 购房签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 长沙买房的签约流程是怎么样呢?

    1、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2、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3、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商铺房贷款合同和借贷合同   4、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备案登记   5、收房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新房签约需要注意什么呢?

     1、跟谁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注意:中介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2、购房合同一般要一式四份   贷款购房,购房合同一般要一式四份,住建委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自己手中保留一份。   3、要规避利益风险   签完购房合同之后会签一个补充条款,一般会约束卖方的是交付时间、违约金额、具体税费由谁承担的问题等。

  • 在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物业所属单元; 2、要在合同中对租期做出具体明确的约定; 3、确定具体的起租时间; 4、协商确定月租金金额及付款方式; 5、对停车位的相关事宜做出约定。 上述5点是写字楼租赁合同中的常见基本约定上,让我们来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约定房屋装修消防验收日期; 2、明确押金的付款方式,协商以哪种形式进行退还: 承租企业可以争取尽可能少的押金金额,当租赁合同到期时,在完成退房手续后,业主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日起期限内退还租户押金,以及因延期退还产生的违约滞纳金等。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避免在后续退还押金的过程中产生纠纷。 3、免租期的具体约定; 通常,业主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与租户一定时间的免租期,以减少租户因装修、搬迁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因此,为了自身利益,租户应该尽可能多的免租期。 4、退租交房的标准 现状退租交房:入驻企业根据现有的房屋状况,在没有损坏屋内设备设施等情况下退租交房。 还原退租交房:入驻企业应该按照入驻装修改造前的房屋格局、设施及设备退租交房。租户应该在约定的交房日期间,按照约定将房屋恢复原貌。

  • 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哪几点?

    1、协商确认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2、注意检查出租方是否具有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检查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系转租,出租方应提供其租赁合同和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租户如果要将承租的写字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供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 4、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5、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6、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单方解约权的约定 7、写字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写字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且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首次租赁写字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8、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是除租金之外最重要的一项费用,一座写字楼办公环境、服务品质的好坏,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直接关联,而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往往有高有低。 另外,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一般情况下,包含公共部位和外墙的保洁、公共设施(如电梯)维护保修、公共部位水和电、工作时间的中央空调费、保安管理费等。 9、注意约定免租期。交付的写字楼一般是毛坯,也有一些会有简单装修,但绝大多数租户会重新装修,出租方往往会给租户一个免租期,作为租户的装修时间。但是这只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并非出租方的法定义务,是否有免租期及免租期的长短由双方自行约定,只有写入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10、有些比较老的写字楼会有电话容量的限制,租户如果对于电话容量要求较高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11、违约条款一般双方都会作出简单的约定,但是由于现实中各种情形千变万化,针对不同的合同需要有不同的违约条款,由于缺乏专业律师应对各种情况的经验,合同双方自行制作的合同难免会挂一漏万。 如果仅仅是简单的约定出现何种情况赔偿违约金多少钱,一旦发生纠纷,会面临违约金被法院调整的风险。最好的方法是双方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如果处理得当,发生纠纷,对守约方会比较有利。 12、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两者各有优势,可根据不同情况约定。

  • 签写字楼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 租赁物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房屋的产权证件等。租赁物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租赁物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用途等。了解租赁物的法律性质,房屋的类型是否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否为非住宅性质的。 2、对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经营范围;财务情况;社会信誉;履约能力; 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行按月支付制。 2、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3、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调整,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涨租金。 三、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相关常规费用条款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物发生的水、电、设备、物业管理等产生的费用由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 四、写字楼租赁合同之交接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写字楼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明确约定办理写字楼交接手续时,应由写字楼租赁合同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3、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或写字楼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但是承租方添置的新可移动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五、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1、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并负责场地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2、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负责场地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行维修产生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六、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装修条款 1、明确约定装修条款,经过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但是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2、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时装修附加部分的归属,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返还时的现状,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但给房屋造成损失的,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给予出租方一定补偿。 七、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1、作为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写字楼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写字楼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九、写字楼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在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时,建议写清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如在合同第XX条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此条为惠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以降低写字楼租赁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最要注意些什么?

    首先最重要的是出租房屋的合法性,出租人必须出示产权证明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果出租人并不是房屋的主人,则必须出示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其次,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合同中要涉及明确的金额,并注明应由哪一方承担。 此外,还要注意约定免租期,在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一般的租户都会对租用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出租方往往会给租户一个免租期用于装修,这虽然并不是出租房的法定义务,但是是实践中的常见做法,只有写入合同才能收到保护。 最后,合同中需要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内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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