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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房主手中应有一份?

    我记得合同是一试四份,开发商一份,土地部门一份,如果按揭的话银行一份----它有了才能给你放款,你一份.

  • 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合同的确立,是以双方签字为准,未经过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购房发票丢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办理?买的是一手房,办了贷款。现在要解除买卖合同,开发商要求退回购房发票以便其办理退所得税手续。请问如何办理?

    没办法的,税务局的前可以胡乱减免给奸诈者,但正派人想拿回,没戏.虽然有无数证明你交了税,谁让你是交护费的来的...

  • 定下的房贷年限还能更改吗?我早两年买的楼.签左十年供款.但是现在生活物价上升.而且打算结婚生仔.生活压力大增.现在考虑加长房贷来减少每月开支.请问合同能更改吗?

    根据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条款,年限一般是不能再更改的.之前有过一种叫做同名转按揭的业务,不仅可以提高年限而且可以对按揭贷款再融资.但现在此种业务已被取消.但在不提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加长年限的换按揭业务的.

  • 现在又告诉我房主不想租房子了,定金能双倍赔偿吗?租房子,中介给我打了白条交了定金,现在又告诉我房主不想租房子了,定金能双倍赔偿吗?租房子,本来是已经和房主说好,房子可以打隔断,就决定交定金,中介给我打了白条交了定金,现在又告诉我房主不想租房子了,定金能双倍赔偿吗?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 这份协议有效,有风险吗之前跟一家公司签定商品买卖合同,预付10万订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亏损2万元,返还8万元。于是就签了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协议书一定要是原件才有效吗?厂商要求我们签字了邮寄给他,但我怕到时也签字给他了,也邮寄过去了,他不还钱,那我们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之前跟一家公司签定商品买卖合同,预付10万订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亏损2万元,返还8万元。于是就签了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协议书一定要是原件才有效吗? 当然有效.这是你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生效。生效后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厂商要求我们签字了邮寄给他,但我怕到时也签字给他了,也邮寄过去了,他不还钱,那我们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从你们分处两地和厂方的行为来看,如果严格地说,厂方先签字后邮寄给你们时,该协议还没有真正的生效,只有在你们签字送达到厂方后才是合同法上真正的生效。如果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你们的悔约后签订的协议内容,没有关系,因为你们基础法律关系已经解除,厂方失去了继续占有你订金的基础,你们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拒不返还时,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人民法院起诉。

  • 开发商以每天交房限量为由延期交房,是否应该赔付业主违约金在烟台天合城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好是5月30号交房,但开发上却以每天交房限量为由,延期交房,去房子看了以后,发现,房子根本没有弄好,请问,这样的话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通常开发商延期交房都会给赔偿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如果不赔偿,你们可以多找些业主一起联合请律师打官司。这种官司很好打,容易胜,所以律师也很乐意接,价钱也不贵,几千元而已,大家分摊点,没多少

  • 马上就要交钱以及签买期房的合同了应该注意些什么?我已打算购买一套期房,马上就要去交钱签合同了。对于应该注意的事项非常茫然,望高手给点指点,当然是越详细越好啦

    购房合同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契约中出卖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叫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形式即可。对于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订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买房人和房地产商都有权写“补充协议” 房地产商在让买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合同》或《契约》与“补充协议”一起交给买房人,并告诉买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这时您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字样的《契约》是政府统一印制的,但补充协议却是房地产商自己印的,房地产商可以写补充协议,买房人也同样有权写! 要搞清公证和律师的作用 房地产商和买房人签合同时,经常会请公证处人员或律师在场,也有的是请律师或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此,没有经验的买房人往往会产生错觉,误以为经过律师或公证的合同一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买房人没有搞清公证的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公证的是签约人的身份、签约人的行为和签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注意公证上写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可并没有写“合同是否公平”。 同样,买房人也没有搞清签约时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他们的作用仅仅是“见证”而已,签约后发生纠纷,他们可没责任替您打官司,除非您另外花钱,专门请他为您打官司。千万不要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们的执业标准不是“公正”,而是“不违法”。可能有的买房人会说:律师费可是我出的,但您想没想过:律师是谁找的?换句话说:生意是谁给的?明白这个道理,将来这个“见证”律师变为房地产商的法律代表或出庭代理人,您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对于“见证”律师,我个人的观点同样是:如果合同上盖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商品房登记专用章,“见证”不“见证”是一样的。 买的什么房要明确 买房人更要明确自己买的是成品房(不装修就能用的房),还是初装修的房(须再装修后才能使用的房)。《示范文本》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只在第八条“交付期限”中的交付条件有间接反映,所以就不很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对买房人显然不利。因此,建议买房人一定要坚持用专门条款将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房直接表述清楚。 面积差异处理宜选用《示范文本》第二种方法 第一次买房人可能不知道,买东西担心的是缺斤短两,买房却要注意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大,因为增大的面积绝不是房地产商好心送给您的,而是房地产商强买强卖的一种手段。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买家,在卖房时故意将“建筑面积”写小,来降低每套房的售价,交房时再以“误差”为借口,让买房人另付一笔“补差”款。大家要留意的是这个“误差”可能不是3%以内,而是百分之十几或更多,而且这种“误差”往往只出在“建筑面积”上,而“实用面积”却有可能反而减小,让作为上帝的您不仅要为筹集预算外的款项而犯愁,以后还要每年为并不实用的“建筑面积”负担沉重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或中央空调费。新版《示范文本》第五条第二种选择避免了房地产商耍滑头,我认为买房人宜做此项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比较房子的大小,直观的是“实用面积”或“使用面积”,过去公房交房租也是按“使用面积”交的。 新的《示范文本》中没有“使用面积”、“实用面积”、“实用率”等老百姓常用的词,也许是专家们认为这些用词不严谨,而用了一个新词“套内建筑面积”。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不和我们老百姓理解的“使用面积”或“实用面积”完全一致,但至少这些“建筑”是建在您买的房子里,而不受公共建筑面积(诸如大堂、电梯、楼道、会所所占面积)的影响。因此,我认为买房人选择“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较有保障,当然,如果您能将房地产商在“售楼书”或“广告”上写的“实用率”补充到合同里更好。否则,您选了“按建筑面积计价”或“按套计价”,而没有约定“实用率”,如果交楼时赶上“实用率”缩水,您只能是欲哭无泪。 赔偿利率要确定具体数字 《示范文本》有几处提到房地产商如果违约“按____利率”付给买房人利息。过去《契约》文本上是“按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我建议买房人不要这样选。因为贷款利率不是老百姓能查得清的,不同银行、不同货币、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科目,五花八门,最难的是没有一个银行接受老百姓查询,法院也不会帮您查。因此,您和房地产商签合同时最好规定一个明确的数字(如:年息8%)。 交付期限免责条款要特别小心 过去《契约》中,房地产商延期交楼惟一可以免责的是“不可抗力”,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拼命地把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往“补充协议”里塞,例如:“天气影响”、“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市政配套”等等。这次《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免责变成了“特殊原因”免责,“不可抗力”有“法”界定还争论不休,“特殊原因”则根本无“法”界定。 在这里,买房人保护自己办法是:尽可能不让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八条“特殊情况”里加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一定要加,就一定要写详细。比如:天气影响以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为准,不然谁能保证天不下个雪、刮个风;“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每个工程都会出现,这是房地产商应事先估计到的;“市政配套”如是配合工程完成的一个内容,当然也不能接受为“特殊情况”。 为了多一些对自己的保护,买房人最好能在签署合同时说服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九条第2款里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房地产商逾期交房的,最多不得超过XX日,超过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买房人书面通知房地产商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商应将买房人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没有这个约定,可以说《示范文本》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如同虚设。能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要想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特殊情况”,恐怕更是难上加难。您买房后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有关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早已与您无关。 交房条件要写清 《示范文本》第八条里规定了交房条件,但1至4项条件都不具体,我建议买房人最好自己选择填写第5项,如果您买的是成品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果您买的是初装修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 自己要能监察产权登记 《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比以前的《契约》对买房人更有利,但也有新的问题:如何知道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去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房地产商按时去办备案手续,但产权登记机关认为材料不全,房地产商算不算违约?产权登记机关接受备案的时间是多长?从备案到发“产权证”的时间又是多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买房人可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 最好的方法是在合同里规定买房人得到《产权证》的具体时间,但目前较难做到。 2. 规定房地产商交房时要出示自己的大《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已有了房产权,已经具备向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 3. 约定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接了解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做了这件事和具体了解从备案到领《房产证》所需的时间。 4. 明确在约定的时间里,房地产商提供的材料未能满足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即属房地产商违约。 买房不像买日用品,您虽然住进房子,可房子并等于是您的,直到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您。您不信?您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交房租,您告到法院,看您告不告得赢。需要特别告诉大家的是:房地产商说房地局办证慢,他只告诉了您一半,目前,办《房产证》是需要些时间,但可没人拦着去办手续,手续都没办,等着拿证不是白等!真正的秘密是:您把钱交给了房地产商,但房地产商却不一定向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不交土地出让金,即使房子是房地产商盖的,但并不等于他就有房子的产权,房子还没有属于房地产商,他怎么过户给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劝您在签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房产证》的重要性。 钥匙谁来给 新的《示范文本》取消了过去《契约》规定的买房人要接受房地产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这一内容,分清了本来就不属于一个合同,不属于相同签约人的责、权、利关系。建设部虽然要求新的楼盘不再由房地产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由社会招标产生,但在落实上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新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可能回避,《示范文本》没有的东西,不等于房地产商不写进“补充协议”里,所以,您一定要留意在您该拿钥匙时,会不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以上是本人对《示范文本》的一些拙见,“补充协议”每个房地产商各有不同的版本,本人无法评说,但房地产商的“补充协议”有一点肯定是共同的,那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作为买房人只能是见招拆招、有样学样,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好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在买房人手里,买房合同又有了选择余地,只要您谨记,买房子也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头脑发热、心血来潮,应该比早期买房人幸福得多

  • 二手门面怎么交才好????我才买了一套门面,还没有签合同的,他是一套二手门面,可能房产证办理下来还不到5年,我们交谈价格是93000块钱的话,过户的时候我帮他交所以的费用,90000块钱的话,过户的费用是各叫各,还有个问题是他的土地使用证还没有办下来,现在只有房产证,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呢那种办法对我好些呢还有要交那些税

    各交各便宜多 回答者:tousel - 秀才 三级 5-12 11:24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 谁有中介的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中介的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问题补充:没买过二手房,想知道居间合同中一般是怎么写的?比如房本必须交给中介、定金由中介保管,甲方乙方违约中介费由定金中扣除。。。。。。猜的对吗?最后,以踩着你脖子的方式逼迫你成交,对吗?

    《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8月1日启用,所有二手房交易签订的《居间合同》都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这直接影响到交易方式等诸多方面,对二手房市交易将产生重大影响。”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说。 对于新版合同,律师界和中介机构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应在交易谈妥之前,通过网上或中介公司取得合同示范文本,充分理解后,再正式签约,千万不要匆忙签约。多位律师表示新合同仍有诸多地方需要完善。 中介提供信息就能拿佣金? 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不时出现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情况。为了保障中介方的权益,《居间合同》第22条规定:“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提供的信息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表示,这个条款意味着,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凡是向他们提供过相关房地产的信息并签订《居间合同》的中介机构都有权收取佣金。“这与《合同法》是相抵触的。”舒卫东说,《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新版合同能杜绝“阴阳合同”? 在此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逃税或向银行申请较高信贷额度,大量出现“阴阳合同”,这已成为业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新版合同启用后,不少人认为这将彻底杜绝“阴阳合同”,但多数中介机构人士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深圳市成宏房地产经纪有限金色分公司易明利经理说:“阴阳合同”作为长期存在的“潜规则”,难以杜绝,受利益驱使,买卖双方仍会私下签订“阴合同”。 “阴阳合同”的产生一方面与买卖双方法律意识单薄有关,另一方面中介结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如果能帮助买卖双方压低税费,成交率就会提高。专注研究二手房的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赤认为,单靠推广签订新版二手房交易合同来杜绝签订“阴阳合同”,是一厢情愿。梁赤说,双方在新版合同之外如果签订“阴合同”,并且双方没有纷争,新版合同如何制约得了呢?这其中不排除中介采用其他方式来规避税费,比如把部分房价转移到装修费上等。 如何有效杜绝“阴阳合同”?梁赤认为,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措施予以配合,使签订“阴阳合同”双方觉得无利可图,才能杜绝“阴阳合同”。国土部门应尽快出台二手房屋交易评估基准价,以该评估基准价计算纳税标准,堵塞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漏洞,消除买卖双方逃税的侥幸心理。其次,将偷税漏税行为纳入诚信系统。舒卫东律师提醒:《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达到一定数额,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处罚金,乃至拘役判刑。 “打印程序”是否有法律依据? 多位律师也对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提出了不同看法。 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8月1日起,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通过经纪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合同;至于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任选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打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资格。购房者只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即可。 律师认为,主管部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无可厚非,但要求“必须有资格才能打印‘我’的合同,必须交钱才能拿到‘我’的合同”,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缔约自由。缔约自由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形式、权利的处分等自由。上述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违约条款是否过于简单? 针对新合同的具体内容,梁赤等律师指出,新合同第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一款规定定金罚则过于简单,仅有违约金而没有赔偿损失。 梁赤说,前段时间二手楼交易产生大量卖方违约,这与房价上涨而中介交易合同的违约条款订立过于简单有关。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应尽可能详尽签订违约条款。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交易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根据当时的违约情形选择下列条款之一处理:1、选择定金罚则:买方反悔不购买房屋的,卖方有权没收其房屋定金;卖方反悔不出售房屋的,卖方应双倍退还买方房屋定金。2、选择违约金及赔偿: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该房产总价款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该房产的涨跌房价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及房产涨跌价差的损失。计算房产涨跌损失原则以该房产最相类似的市场成交价(或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 委托担保条款责任不明? 对于合同第二条中规定“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 梁赤认为,这一条款责任不明。到底是居间方为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还是卖方直接委托公司赎楼,还是居间方和卖方同时委托担保公司?由谁与担保公司设定权利义务?如果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责任是居间方还是卖方?如果约定不明,一旦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易过户,卖方将首先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能否有效解决户口问题? 很多家长不惜花巨资购买一处房产,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学位或户口。但如果房子过户后,卖方登记的户口地址仍然在该房产内,买方的户口就无法迁移,孩子仍然无法到附近学校读书。新版合同为此专门设定了“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条款,约定卖方在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后的一定时间内,保证迁出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指出,“问题是,公安机关规定的迁户口条件很严谨,户口能否迁出并非仅有主观愿望就能实现的。即便合同规定卖方违约后要承担责任,但很可能无法解决实际情况。”所以,新版合同只具有提醒价值,而不能有效解决房产户口问题。 多数市民不熟悉新版合同 在新合同启用首日,家住福田金色花园的沈先生说,之前他通过媒体知道了这个新版合同,但对于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在记者的调查中,90%以上的受访者与沈先生一样,对新合同缺乏了解。 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不少中介机构人士对于新合同详细内容也并不熟悉。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调查多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对于新合同具体事项,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清楚”、“还不完全了解”。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属的某三级市场的业务人员直接告诉记者:“我不清楚,你还是去问经理”。 对于新版合同的启用,业内人士也表现出两种不同的态度。部分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这对行业将产生积极作用,而部分人士则表示新合同的作用有限。 样本参考: 范本内容: 你还是进上面的网站,看范本内容吧!那是新的范本。如果看后还不懂的话,建议你找个律师帮忙吧,或看有什么熟人认识什么律师的,都可以请他们帮忙。买房也是一件大事,最好一切的顺利的情况下买,要不损失的还是自己。还有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文字转角,要理解好合同的意思,要不就会吃亏了。给你举个文字转角的例子“有一次我小堂弟去买皮鞋,他喜欢红蜻蜓的。但是他刚来这城市,对很多地方都不很熟悉,找不到红蜻蜓的专卖店。后来他去到一家大商场,里面有的地方是卖红蜻蜓的,他去买的时候试了一下就买下来了。当他付钱后,拿着小票去取皮鞋,发现这纸箱上写的是‘西部红蜻蜓’,晕~~。上当了,他拿去退,说是假货但是被拒绝了,他们的理由是怎么能说是假的呢?你买的时候我又没说过是意大利红蜻蜓,这是红蜻蜓的,是西部红蜻蜓~~~`。”吐血了吧?这就是所谓的文字转角。有些人往往是吃你那一个字眼,你就会上当。所以买房就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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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房要怎么消毒?刚购买了二手房,想问大家该怎么消毒,交接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从健康角度讲,84 消毒液其实是不适合家庭用的。在家里用熏醋的方式进行消毒,之后经常开窗通风即可。

  • 请求商铺租凭合同!50分感谢!我在深圳,现有一家经营中的美发店商铺转让,转让费是3.8万,我已经交付定金2000元,本月底前要付完转让费即可交接于我,我想与对方拟签定一份租凭转让合同,(注:对方并不是业主,算属二手房东吧),该商铺是由二间商铺合成一间的,分别为二个不同的业主,其中一间合同期还有1年时间,另一间合同期大概还有半年时间,这样的话,我们之间的租凭合同应该怎么签才能起维护我自身的利益呢?其中可能要牵涉到商场的管理处的一些问题,怎样才能全面周到拟出这么一份合约呢?请各位大哥大姐们帮帮小妹!在此先谢谢了!

    看看吧有帮助!样本可以随机选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 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与承租人签订转租租赁合同,一定要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另,签订转租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自己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的剩余期限,如承租人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期为12个月,三个月后该承租人与您签订的转租合同不能超过9个月。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 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市××路××城____层第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置注明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标记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商铺的面积大小。) 2、 面积: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首层____平方米,二层____平方米:首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二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实际计租面积为____平方米。 3、 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起计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满之日,为乙方开业的最后期限。 2、 租赁起始日即为交铺日。 第三条 租金按金、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保证金、水电费、(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 1、 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相当于该商铺三个月租金的数额。 2、 租金:该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及管理费。从租赁起始日起,第一年内该商铺月租金标准为每月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金额为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租期从第二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为基础递增________。 3、 综合服务费按照____元/月/平方米计算,该商铺每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元(大写________)。该费用用于市场的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等各项支出。如有变动则按物价部门规定为准。 4、 综合服务费按金:相当于两个月的综合服务费的数额,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5、 该商铺设有独立水表以及电表,铺内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照水电表读数计收。另该商铺须于每月按照比例分摊“商业城共用水电费”。 6、 水电保证金:________元/间。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即应向甲方交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____元(大写________)、综合服务费按金____元(大写________)、水电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____)。合计____元(大写________)。 2、 租赁期内,每月租金、综合服务费、上月的水电费于当月5日前向甲方(含甲方委托的管理机构)支付。 3、 因合同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乙方退出该商铺经营之日起十天内,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费用未清缴等情况,甲方可从相应按金及保证金中扣除后再支付。 第五条 商铺经营条件及设施 1、 该商铺设有单相电表一个,电表提供10千瓦用电负荷。如需增容,必须报甲方批准,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商铺地面铺高级耐磨砖,墙体乳胶漆,每铺独立卷闸门,水电一户一表,每铺均配有电话线接口及宽带互联网接口。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制作的招牌架一个,供乙方使用。乙方须自行制作招牌内容,费用自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重新命名该商业城的权利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2、 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 3、 甲方有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本商业城铺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的同时,甲方应尽量减少给乙方带来不便。 4、 正式签定本合同并足额收到乙方所交的履约定金等约定款项后,按约定时间把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5、 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6、 甲方负责配备商业城内共用电房、公用卫生间、消防、道路、供电、排水排污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 甲方负责公共范围内日常管理,做好公共保安,清洁工作和定期对商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以维护该商铺正常的经营程序。 8、 甲方对乙方享有违法经营追述权。 9、 甲方可根据租户(乙方)的需求,统一组织相应的广告宣传,专业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费用由租户(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权:拥有向甲方咨询建议权和对商铺的知情权。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交租金及其它款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完好无损地把商铺交还给甲方。 3、 甲方交付商铺之日起,乙方可进场装修、筹备营业。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遵守《装修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动该商铺的建筑结构或商铺的外立面,广告标设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尺寸制作。 4、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登记,持证经营,不得而知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众利益。 5、 乙方对承租商铺只能用做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的商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型,如须改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使用;如需转让,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手续费。 7、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商铺的防火、防盗责任,与甲方签订防火责任状,支持并协助甲方进行铺内安全检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等事故原因及因此引起城内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城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必须自行办理。 8、 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包括甲方提供达标商铺、室外装修、水电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不得拆除、改变该商铺原有的设备和设施。 9、 乙方应遵守本商业城《管理手册》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负责该商铺的保养、清洁、维修和安全防卫工作,不得容许任何人在该商铺中留宿:不得在该商铺中生火煮食:不得在该商铺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美容美发用品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仅限于存放少量样品于商铺中,其存货由乙方另行择地存储)。 10、 乙方要遵守城内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早开业或早收,甚至不开业。每年累计停业满30天(不可抗力和意外时件除外),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予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 1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作为抵押或经济担保。 第六条 违约处理 1、 甲方在规定时间后三十天内未能交付商铺,视为违约。违约一天按已收乙方款项总额的2‰计付违约金;超过六十天仍未交付商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其已缴商铺款项和定金。 2、 为保障广大租户的共同利益,保证项目按期开业。在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所交的签约定金转为履约定金。乙方必须在租期起始日起_______天内将该物业装修完毕并开业,否则,自第_____天起,应按每天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租金起算日后满30天,乙方仍未开业,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已交的定金、按金、保证金、租金等不予退还。 3、 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水电费、综合服务费均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按照拖欠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拖欠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乙方须付清所欠的款项,并无条件把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回甲方,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4、 乙方若在租赁期间内损坏商铺,各项设备及设施应照价赔偿。 5、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告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并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 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 (2) 不按合同约定爱护原有设施; (3) 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给他人 6、 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商业城《管理手册》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干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果乙方拒不接受或情节严重,且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 7、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执行,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8、 因各种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如期退还所承租的商铺,并将存放在商铺内的一切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所租赁的商铺,每逾期一天,按照双倍租金额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商铺内存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乙方不得追索。、 第七条 租赁期满 1、 于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准备退场或者续租,甲方有权引领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以适当方式发布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广告。若本合同双方有续租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 若双方不再续约,商铺连同内部原有的设施,一切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3、 因履行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甲方应在终止后十五天内将乙方所交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退回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欠租或未将费用清缴等情况,甲方可先从按金和保证金中扣除后支付。 4、 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商铺大门以及其它所有门窗钥匙和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使用的情况下交回甲方。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征用、接管、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动等)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负。出现不可抗力,本合同可以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证据给对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乙方付清欠费,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第九条 消防安全 根据《消防法》规定,每商铺必须配备灭火器及防毒自救面具。 第十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资信守和查验。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市××路××号 身份证/护照/注册编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商业城×楼×层平面示意图: (本平面图只作一般位置识别之用,不显示商铺面积大小。总平面图以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批准的图则为准。)   ©2005 版权所有 吴孟之道 | 制作维护 围龙屋工作室

  • 关于明年增加新的土地增值税收问题听说1月开始卖二手房又要增加房价1%的土地增值税,是不是真的?有誰知道吗

    土地增值税不是新的税种,早就有,就是一直没有开征,今后也是对于非普通住宅才征收,一般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属于普通住宅,因此不用缴纳。 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在报纸上面说明,普通住宅不必缴纳,可以下载土地增值税的条例自己阅读一下。

  • 芜湖的房价现在是多少?在市中心买一套两房一厅大概要多少钱?

    11月,芜湖楼市虽几经波动,但整体销售情况良好,全市共完成住宅类商品房销售1252套,平均日销售42套。最高日销售发生在18日,当日凤凰城海棠苑和江城国际6#、7#楼同时开盘,完成销售256套;最低销售发生在22日,仅完成销售2套。   11月上旬,芜湖楼市销售情况要稍好于下旬,前10日内有8日销售成绩均高于本月平均水平,业内人士评价说,这和10月底房博会的举办是分不开的。房博会期间,参展的房地产企业中共有61个楼盘参展,其中大部分是本月旺销楼盘,由此也可看出房博会对芜湖楼市的影响力。   11月下旬,以18日为分界点,芜湖楼市一直持续走低,一直到24日以销售33套的成绩回暖,后经历数次反复,终于以日销售14套的成绩结束了11月的动荡,无一高于平均销售水平。   板块销售:开发区勇夺头筹   板块销售方面,开发区以554套的成绩排在第一位,占全市销售总套数的44%。据统计,本月开发区有592套新房源推出,因此拉动了板块销售。弋江区以432的成绩位列第二,占全市销售总套数35%,其中江城国际和奥韵康城两个新盘的拉动较大。镜湖区则排在第三位,实现销售265套,占全市总销售套数21%;三山区则只有1套成交。   成交均价:可以承受的心理价位   11月,芜湖楼市成交均价波动较大,但也都在芜湖市民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之内。最高均价发生在26日,均价为4069元/m2,最低均价则发生在25日,均价2346元/m2。其余均处于2500—4000元/ m2之间,其中有8日都处于3000元/ m2以下。   板块方面,弋江区均价最高,平均每平方米售价为3633.75元/m2,镜湖区稍有降低,为3618.48元/m2,开发区为2730.35元/m2,三山区则为1986元/m2   大量多层新房源带动销售   11月,全市共有3个板块的9个项目分10次推出了1281套新房源,是前两月开盘量的总和,除了工程进度到了开盘节点这个原因外,抓住最后一次机会抢占年前市场和加紧资金回笼更是开发商需要目前要做的一件大事。   据悉,12月芜湖仍有大量新房源推出。   本月新房源中,多层房源量比较大,一共推出了496套,其中凤凰城百合苑224套、凤凰城海棠苑236套、北城水岸36套;小高层房源422套,其中北城水岸96套、江城国际143套、奥韵康城77套、景江东方106套;高层房源355套,其中江岸明珠196、天和苑159套;别墅房源也有8套,由景江东方推出。   多层项目受追捧一直是芜湖楼市的特点之一,但随着芜湖可开发土地资源的日趋减少,城市住宅容积率慢慢提高,小高层、高层将是今后住宅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每次多层新房源的推出都会受到追捧,凤凰城百合苑和海棠苑开盘当日也都出现了抢购现象。   受此影响,目前芜湖楼市新房源方面已经形成了小高层、高层和多层三分天下的局面,但多层房源全部位于开发区板块,小高层和高层则大部分集中于镜湖区和弋江区。   新房源板块分布方面,开发区共推出592套,弋江区416套,镜湖区273套;   本月,商业地产项目银湖·波尔卡也推出87套新房源。   综述:理性化趋势明显   本月,芜湖楼市销售房源总量与开盘房源总量接近持平,芜湖楼市理性化趋势明显。   楼市“旺季不旺”成了今年各大城市“金九银十”一致面临的困局,相反11月均有较好表现。但不容乐观的是,房价并未出现因为调控而出现明显的下跌迹象,缓长和控制增幅依然是努力的方向,芜湖也不例外。   近来有人士预言2007年将是中国楼市高价的终结年,芜湖作为安徽房价“第二高”的城市,似乎更值得拭目以待。   附:11月新开盘项目一览   11月4日,凤凰城百合苑,224套纯多层房源,单套面积在88-132.5m2之间,销售价格为2160-3300元/㎡。   11月7日,江城国际25号楼,77套小高层房源,分4种户型,分别为63m2一室二厅一卫;84m2二室二厅一卫;93m2二室二厅一卫;96m2二室二厅一卫。售价2715元/m2—3205元/ m2。   11月13日,奥韵康城24号楼,11层77套小高层房源,主要4种户型,面积为85.80m2和96.79m2的户型为二房二厅;面积为96.79m2和111.35m2的户型为三房二厅;另有99.94m2、125.89m2、126.01m2、138.66m2和171.66m2几种跃层。销售价格从2728元/m2—3317元/m2不等。(另有一套37.08一房一厨一卫的小户型)   10月18日,江岸明珠6#、7#楼,18层196套高层房源,分为7种户型,售价在3625元/m2—4610元/m2。   11月18日,凤凰城海棠苑,236套纯多层房源,单套面积在90.5-134.8m2之间,销售价格为2210-3420元/㎡,单套面积和销售价格略高于此前开盘的百合苑。   11月16日,北城水岸22#、24#楼,132套房源。其中22#楼36套为多层,面积87—111m2,以二房二厅户型为主;24#楼96套为小高层,面积56——125m2,有一房一厅、二房二厅和三房二厅三种户型。开盘销售价格为2760-2980元/㎡。    11月24日,江城国际22#楼,11层66套小高层房源,3种户型:63m2一室二厅;84m2二室二厅;93m2二室二厅。售价2745元/m2——3235元/m2。   11月24日,景江东方2期11#、15#和21#、22#楼,114套房源。11#、15#楼小高层106套,以两房一厅户型为主,售价3180元/m2——3620元/m2,面积85.07 m2——104.69 m2;21#、22#楼别墅8套。21#楼5套,面积240.45m2,均价3880元/m2,22#楼3套房源面积217.21、208.89两种,均价3700元/m2。   11月25日,银湖·波尔卡,87套办公房源,单套面积分别36m2、54——56m2、76m2和87m2四种,销售均价3300元/m2。   11月26日,天和苑3期12#楼,159套高层房源。户型以单身公寓和三房两厅为主,面积主要有47m2、112m2和128m2三种,售价3400元/m2——4900元/m2,均价为4200元/m2。

  • 何谓热钱?为何它的流出对房价上涨起抑制作用

    热钱,就是流动性强的钱,趋利性是它的本质特点,它进入房地产市场,会造成需求旺盛的假象,而提升价格,它流出,会使市场的供求更加真实,也会对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形成起抑制的作用。

  • 南京的市中心在哪个区?请问江宁区,栖霞区的房价怎样?如到市区有多远?

    市中心是新街口 一带 应该属于鼓楼区,房价最高 另外 秦淮 白下 建邺一带的房价也很高的 由于以后南京要全城通地铁 所以江宁 栖霞一带的房价大幅飑升。象样的房子也在4000-6000一平米左右了。估计这几年只会升不会跌的 但是等以后全城通了地铁后 将会交通十分方便 因此在这些地方购房是明智之举

  • 珠海房产市场价现在珠海房价如何?有没有樊升的趋势?

    珠海政府已不批小盘的开发,空地越来越少,房价肯定升值啦

  • 请问明年的房价还会涨吗?我想问一下明年的房价是不是还得涨呢,涨浮大吗?

    肯定会,因为现在是属于房子少,但人是越来越多了.政府确实希望控制房价,毕竟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是政府只是控制上涨的幅度,而不是打击市场促使下跌。也许个别本不“争气”的楼盘因为自杀呢品质不高会下调价格,但是长远来看还是涨比降可能性要大得多,毕竟现在支撑上涨的因素还是大于下跌因素,如果政府把上涨幅度由原来的10%以上控制在5%左右就已经达到目的

  • 门面房价格问题....请问有朋友知道南充嘉凌区各个路段门面房大概多少钱一平米呀..谢谢..

    从昨年起,光彩大市场基本免收门面租金~以吸引投资商~ 因为那边现在人气不旺,所以嘉陵除车站附近其余地段门面价格在4-5千~最低的大概3000左右。车站附近就在5-8千~ 要是做服装,餐饮建议不要在嘉陵做。。如果是买门面赚钱也最好买车站旁边的~其他路段连个人影子都没有。。。

  • 为什么现在北京以及全国房价大涨,而上海反而下跌?上海的收入水平高,外资流入多,没道理跌阿,凭什么上海房价独跌?

    因为上海的房子已经达到顶峰了,变成有价无市,而且上海人士都很精明,开发商只好降价销售,回笼货币。

  • 直接改低楼购二手房可以吗我现在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房产证没有,对方只和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协义,没有签订合同,走私人关系以我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但是按照原业主的购房价格,我要补给原业主差额,请问各位这种方法能否可行?

    如果是商品房可以这样操作,和原房东一起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办理程序是先注销原合同备案登记,你再和开发商重新签定合同,并备案,相当于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一手房,避免办理产权再过户的繁复手续;如果是拆迁赔偿的房屋就需要注意,由于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合同备案,这种性质的房屋转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 “收房”是什么意思啊?

    收房 是指一些中介公司用现金把二手房买下来(一般这类房屋都是房主着急用钱 房子低于市场价出售给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再转手把房屋以市场价出售 从中赚取差额 不过现在国家规定不可以这么做了 所以多数都转为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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