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未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视同销售并计缴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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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未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视同销售并计缴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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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投资、分配、赠送,一律视同销售。不存在进项税转出的问题,因为进项税无法区分,外购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进项税转出。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处理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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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未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视同销售并计缴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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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未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视同销售并计缴增值税,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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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08年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照税法的规定,是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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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执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就是说,用于生产的东西的增值税才可以抵扣,用于销售的东西的增值税就不可以抵扣。 对于你购买的商品,如果用于销售或生产另外一种产品,那你属于生产者,那商品是用于再生产的,所以可以抵扣,如果你用在送礼,那你是消费者,那东西不是用于再生产,所以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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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恁这样的学长面前耍把刀试试,可以用别的发票顶提业务招待费,做帐时按发票代表的业务记费用;查出查不出?关键看恁能否合理解释发票代表业务发生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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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情况: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3%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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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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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业务招待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可见,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是可以列支的,但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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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差旅费,加油费,过路费,等单据都能全额抵扣; 2、业务招待费只能抵扣百分之六十,不准确。业务招待费按营业收入的0.5%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孰低的进行抵扣。也就是那个低,按哪个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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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预交的所得税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申报缴纳,也就是说按实际的收入-实际的费用成本进行缴纳(即会计利润) 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作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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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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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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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你的电脑已送给别人,当然是不能抵扣了,因为你已经没有实物了,如果你拿出抵扣,那么你的会计分录怎么记账###可以你先入公司在送###外购货物的视同销售,要分税种来看。一般来说,对外的要视同销售,对内则不用。1、企业所得税中,对外的如用于赠送、偿债、非货币性交易等,要视同销售计入收入总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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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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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样品免费赠送给客户在会计方面不确认收入,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视同销售,即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在所得税汇缴时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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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营业收入合计为:1000 800=1800万元。招待费允许扣除的规定:营业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的按0.5%可以税前扣除;如超出1500万元的,超出部分的0.3%可以税前扣除。所以,超出1500万元的招待费300万元,税前可扣除部分是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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