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桥涵设计规范)
我国城市路途规划时公共交通的站点设置准则是什么?
1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间隔不该大于50m,异向换乘间隔不该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2 在路途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间隔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3 远程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收支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4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城市路途交通,市政规划,路名牌为何要安置在进口道?
城市路途路名牌设置规范 有一致规则的,规则的具体内容是路名牌类型、尺度、类型的选用、路名牌的版面方式、版面字体高度巨细、版面字体的摆放、路名牌的资料和功能、路名牌的装置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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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路途交叉口制止开口段相关规范和规则是什么?...“筑讯我国”网为你收拾回答:
城市路途交通规划规划规范:
8.1.8 机动车公共泊车场收支口的设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8.1.8.1 收支口应契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收支车道;
8.1.8.2 收支口应间隔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8.1.8.3 少于50个泊车位的泊车场,可设一个收支口,其宽度宜选用双车道;50~300个泊车位的泊车场,应设两个收支口;大于300个泊车位的泊车场,出口和进口应分开设置,两个收支口之间的间隔应大于20m。
3.2.9 库址车辆收支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地道等引道口的间隔应大于50m;间隔路途交叉口应大于80m。
民用修建规划公例JGJ 37-87
第2.1.5条 基地通路出口方位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含租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衔接城市路途的方位应契合下列规则: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间隔,自路途红线交点量起不该小于70m;(是2条路途的平直交点,仍是转弯起点处?)
二、距非路途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含引道、引桥和地铁收支口)最边际线不该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际不该小于10m;
四、距公园、校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修建的收支口不该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斜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路途衔接;
六、与立体交叉口的间隔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则处理。…
还有其他公例的条文阐明:
4.1.6 本条各款是保护城市交通安全的根本规则,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条件考虑的。70m间隔的起量点是选用交叉口路途的交点而不是交叉口路途平曲线(拐弯)半径的切点,这是由于已定的平曲线半径自身就常常不契合规范。70m间隔是由下列要素确认的:路途拐弯半径占18-21m;交叉口人行横道宽 占4-10m;人行横道边离泊车线宽约2m;泊车、侯驶的车辆(或车队)的长度;交叉口设城市公共汽车站规则的间隔(一般离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小于 50m)。
归纳以上各要素,基地通路的出口方位离城市路途交叉口的间隔不小于70m是合理的。当然上述情况是指交叉口前车行道上行方向一侧。在车行道下行 方向的一侧则无泊车、侯驶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要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