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改造装修合同样本 水电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XXX地块住宅区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服务分包事宜达成协议。劳动分包合同的下列条款由双方制定并实施。
一、项目名称:XXXX
二。项目地点:XXX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所有土建施工区域、所有水、电、火、弱电安装工程(工程量在施工图重大变更后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应从楼层到楼层到室内给水场地进行埋设和安装。
(2)埋设安装室内外排水管网,并与室外检查井连接;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托盘和机柜的埋设和安装;
(4)嵌入和安装室内照明灯具和开关;
(5)安装从专用变压器和发电机低压屏到电气设备的所有线路和设备;
(6)防雷接地安装;
(7)所有消防管网的埋设和设备的安装;
(8)弱电埋置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_ _ _ _ _ _前完成项目。乙方应配合总包完成总包预验收前的所有施工任务,并通过调试和自检。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工程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根据总(分包)合同中的质量协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资质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商的方法、承包商的安装(包括防雷、接地、防火和弱电)、承包商的质量、承包商的文明施工和承包商的竣工、调试和验收。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劳务采用固定单价。
七.发包价格
合同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3.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总价合同。总价包括人工、机械、安装配件、建筑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和意外保险等费用。
八.支付和结算方法
8.1由于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短,计划分阶段支付人工费。
8.2乙方完成建筑数量上限时,甲方支付相应部分人工费用的20%;
8.3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后,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全部劳务费用的60%。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人工费的15%。
总人工成本的8.5-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保修期应为2年。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在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九.设计变更
对于因施工变更而显著增加的部分工程费用,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十、材料和设备供应
1、本合同项目水电的所有主要材料(非价格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助材料(价格材料)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提供水电安装所需的所有工具和器具,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具和器具。
XI。双方的责任
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安装图纸、图表、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2)甲方应指定现场负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负责相关签证。
(3)甲方应为施工人员提供施工用水、供电连接点和现场材料存放场所。
(4)甲方应随时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材料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并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如乙方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和修复,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劳务费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2.乙方的责任
(1)土建施工区域及施工图中的所有水、电、火、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的水电材料应在现场装卸和运输。
(4)乙方进场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特别是在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方面。
(5)甲方现场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于非项目目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必须对设备和设施进行保护,并对成品进行保护。
(7)乙方应为自己提供住宿。
(8)乙方提前7天提出总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采购,外包设备提前两个月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拒绝支付乙方的全部工作工资及其他费用,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乙方生产项目人员不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经营资格,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在降低单价50%后作为结算价款支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分项工程,甲方应按乙方工期延误总价的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在结算时扣除或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劳务队工作,或另行增加劳务队工作。
(4)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佳造成返工损失,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总价的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在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否则甲方将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和调度。甲方及其项目部故意刁难、停工、罢工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乙方施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在单价降低50%后作为结算价格支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上述任何未具体说明的违约金应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进行文明施工,不得浪费材料或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乙方不服从安排和管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必须在施工作业期间保护和保护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果发现废料和无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如果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则与甲方无关,甲方对乙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不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和事故,双方应承担一半的损失。
5 .负责项目合同范围内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
十四、其他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有足够的人员满足施工需要。乙方无故不上班(包括旷工、迟到、旷工等)。),甲方按每天(次)2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盗窃或损坏甲方财产的,除给予原赔偿外,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范围内的任务完成,余额结清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