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安装交接 门窗安装交底要求
项目:
土木工程单位:
安装单元:
由于业主将本工程门窗分项分包给门窗安装单位,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土建单位和安装单位应相互配合,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使工程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了《单位工程塑钢门窗安装交底》,要求土建和安装单位遵照执行。
首先,安装单位应提供监督:
1.单位资质、施工现场负责人名单及沟通方式;
2.材料质量保证数据:
(1)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型材、金属衬板和钢筋型材,提供保修和样品。
(2)玻璃品种应在产品合格证中,in 空玻璃应有检验报告。
(3)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4)门窗框、扇进场后要进行检查,待监理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
二、土建施工单位:
门窗框安装前,应复核预留门窗洞口尺寸,弹出安装门窗的水平和垂直控制线,并向安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三、门窗安装技术要求:
1.安装期间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с
2.固定件厚度≥1.5毫米,宽度≥ 15毫米,材质为Q235-A冷轧钢板,表面镀锌。
3.组合窗和连门窗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匹配的两毫米拼材作为内衬钢筋,钢筋端头应与两毫米拼材长度匹配10 ~ 15 ㎜。
4.安装组合窗时,双窗框应用拼接材料夹紧,并用紧固件双向紧固,间距≤600。
5.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空腔应填充发泡剂。
6.塑钢门窗在安装、交叉施工和工程验收前应防止污染和损坏。
Iv .移交:
门窗框安装完成后(部分可能),安装单位应邀请土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土建施工单位在涂抹内外窗套粉时,应先检查门窗框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特别注意窗下框是否变形,检查合格后,再涂抹内外窗套粉。水泥砂浆硬化后,用嵌缝膏对其外侧进行密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