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办理消防需要什么证件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名确认);
五、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A4纸打印盖设计骑缝章),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土建图纸需盖甲方公章、设计出图章、建筑注册师章,消防系统图纸需盖甲方公章、设计出图章,装修图纸需盖甲方和设计单位公章)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申请书、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三、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四、室内装修申报另需提供相关买卖(租赁)合同。
以上是审核,然后就是验收,然后开业检查
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5)消防设计专编或装修设计专编;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即消防产品认证(认可)证书、发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测试报告(暂不强制要求提供);
(8)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即型式检验报告、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报告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设施竣工自测报告(《广东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测试工作制度》规定的建设工程必须提供)等。
对于消防验收不合格需要申请复验的建设工程,可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可为第一次申报时填写表格的复印件)、针对验收不合格有关内容整改合格申请复验的申请,以及有关整改资料及证明文件直接进行申报。
以上是广东省 东莞 广州 地区的手续
你可以登录你当地的消防网站,有业务指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