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装修施工的一般规定
水电装饰施工通则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单相家用配电箱的户表后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和灯具的安装。
1.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3配电箱接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电气设备的不同电源分别接线供电;大功率家用电器应安装独立的接线插座。
1.4接线时,相线和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的相线(L)颜色应一致,中性线(N)应为蓝色,保护线(PE)应为黄绿双色线。
1.5电气设备和灯具的电路管道、接线构造和安装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6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电器和电气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电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2电器和电器材料的包装应完好无损,材料外观不得损坏,附件和备件应齐全。
2.3塑料电线保护管和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其外观不应损坏或变形。
2.4金属护线管和接线盒的外观应无褶皱和裂纹,管道应无毛刺,管口应光滑。
2.5通信系统中使用的接线盒和接线盒以及配电系统的开关和插座应为同一系列产品。
3个施工要点
3.1根据电气设备的位置,确定管道方向、标高和开关、插座的位置。
3.2在给电源线布线时,所用导线的横截面积应满足电气设备的输出功率。
3.3暗线敷设必须是管道敷设。当管道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头时,应增加一个电缆箱。
3.4同一电路的导线应插入同一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得超过8根,导线(包括绝缘护套)的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5电源线和通信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子。
3.6电源线与插座、电视线与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500mm。
3.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交叉距离不小于100毫米
3.8穿入管道导体的接头应位于接线盒内。接头应连接牢固,绝缘带应缠绕均匀、紧密。
3.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上侧应接保护地线(PE)。
3.10当吊灯重量大于等于3公斤时,应先将后预埋件安装在顶板上,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预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和砖块上。
3.11连接开关和螺旋灯导线时,相线应先连接到开关上,开关引出的相线应连接到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连接到螺纹的末端。
3.12导体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电阻必须大于0.5ω。
3.13同一房间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标高上,高差不超过5毫米
3.14厨房和卫生间应配有防溅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敞开一侧的墙上。
3.15电源插座的底边距地300毫米,平板开关板的底边距地14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