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控制室的设计规范 (问询室设计规范)
规划标准对消防操控室与安防监控室有何要求
只需设有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主动喷淋体系的,或设有主动报警和机械防排烟设备的,不管修建面积多大均应设置独自的消防操控室。GB50016-2006《修建规划防火标准》“11.4.3 设有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主动救活体系或设有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机械防(排)烟设备的修建,应设置消防操控室。”
消防操控:主要包含火灾报警操控器,主动救活体系的操控设备,室内消火栓体系的操控设备,防烟排烟体系及空调通风体系的操控设备,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操控设备,电梯回降操控设备,以及火灾应急播送、火灾警报设备,消防通讯设备、火灾应急照明与涣散指示标志的操控设备等十类操控设备中的部分或悉数。消防操控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操控中心,以便于施行会集统一操控,也有的消防操控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地点现场(如消防电梯操控按钮),但其动作信号则有必要回来消防操控室,施行会集与涣散相结合的操控方法。
改造项目的操控室是否需求按现行标准规划
工程项目之所以需求改造,便是由于陈腐了,不符合现行标准(包含工艺、运用各方面的标准)要求。要到达改造的方针,当然就应按现行标准规划、应按现行标准施行咯。
消防操控室的规划标准有哪些要求
一、消防操控室
1) 消防操控室的门应向涣散方向敞开,且人口处应设置显着的标志
2) 消防操控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 消防操控室内禁止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4) 消防操控室周围不该安置电磁场搅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操控设备作业的设备用房
二、消防操控室 内设备的设置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间隔:单列安置时不该小于1.5m;双列安置时不该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常常作业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间隔不该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修理间隔不宜小于lm
4)设备面盘的摆放长度大于4m时,其两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会集火灾报警操控器或火灾报警操控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上高度宜为1.3一1.5m,其接近门轴的旁边面距墙不该小于0.5m,正面操作 间隔不该小于1.2m
三、 消防操控设备应由右列部分或悉数操控设备组成
1)火灾报警操控器
2) 主动救活体系的操控设备
3) 室内消火栓体系的操控设备
4) 防烟、排烟体系及空调通风体系的操控设备
5) 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操控设备
6) 电梯回降操控设备
7) 火灾应急播送的操控设备
8) 火灾警报设备的操控设备
9) 火灾应急照明与涣散指示标志的操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