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历报考资质审核权力授权单位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快速发展,为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教育公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备注:图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43/202208/t20220816_653132.html)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考试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其中自身承诺制报考入学为前提,后置学籍档案审核为基础,以“宽入紧出”的成人入学为准则,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为核心,搭建前置学籍档案审核机构,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化毕业申报标准,成立全国性质职业教育集团(例:北京职教集团,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及各省地方性质职业教育集团(例:黑龙江职教中心学校,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会员单位)。
同时规范教学组织实施。主办高校应重视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考勤、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要求。探索通过实践作业、情境测试、技能认证等方式科学评价学生能力水平。要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入校学习、活动的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应集中举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
推动办学管理智慧化。主办高校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方式,加强招生、教学、考试、学籍、证书、收费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办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杜绝人为干预,保证流程规范、监管有效。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智能化监管,实现体系化、实时化、闭环化的监测预警以及数字化、系统化、自动化的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