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签订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有谁比...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没写瓷砖填缝剂,结果自己买;九厘板没写品牌,结果装修公司就拿了劣质板等等。所以对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木材、铝合金、角钢、玻璃、瓷砖、给排水管、截门、水嘴、电闸、电线、塑料管、涂料、乳胶漆、粘合剂、石膏造型板线等等商品,均应列出明细表。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和合理安排费用。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
6、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等。装修是大事且繁琐的事情很多,是很让人头疼的,首先,在选择时装饰公司必须要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除了要检查营业执照之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
装修公司选择不好也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所以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比较有名气的,也可以去看看它们的装修案例,装修设计。那么签订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1、合同总价。一般情况下对方会给一个造价清单,看上去也很详细。这里要提醒,这个清单一定要反复看、仔细看,能有个懂行的帮看是最好的。在这个里面会有一些技术性的遗漏,比如某些辅材本来应该是包含在里面由对方自己解决,可是在合同执行时对方会以种种理由要求去购买,这主要是合同不严谨造成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某些材料的购买权限问题,或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写上“凡合同总价以外遗漏的部分,如:辅材小五金等,其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2、界面划分。装修过程中会有一部分专业性项目的需要另行分包和安制,这里就有一个工序搭接的问题,也是容易发生扯皮的地方,且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也是业主容易被忽略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几家分包的都召集在一起开个协调会,先各自说清楚自己的工作界面,之后不足的地方就由总包或来确定由谁来完成节点的收尾工作,并写入合同中。
3、材料及施工工艺。这个方面一般都会写在清单及合同里面,但在合同签订后对方会有意或无意的向推荐一些新材料、新工艺,一旦动心同意对方的意见,的总价合同也同时会发生变化,如果对方发现是个很容易被说服的对象,那么更多的新材料、新工艺会源源不断地向推来,到最后就会发现的总价合同已经面目全非了。所以合同中已经确定下来的东西就不要轻易发生改变,变更越多名堂就越多。
以上关于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这边友情提示一下:当签订合同后,消费者即付与装修公司30%的工程款;当隐蔽工程(水电、吊顶等)完成后,再付与装修公司35%工程款;木工工程完工,油漆工开始工作时,可以付给装修公司30%的工程款;当最后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再付给装修公司最后的5%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