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京作家具的风格
一、明式家具的概念和由来
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是明清家具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的两类典型。明式家具是指明代中叶至清代初期生产的以花梨木、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各种红木等优质硬木为主要用材的家具,也包括采用楠木、榉木、榆木、柞木等等制作的优秀家具。由明入清,前后约二百多年。因其产生、形成和主要生产的时期是明代,故被人们称为“明代”。
二、明式家具的艺术风格
明式家具中有一种称为“文椅”的扶手椅,集中地体现了明式家具的风格和特色,其委婉的造型,匀称的比例,清秀的线条,充分地表现出明清家具的文化内涵和文人气质,而这种内涵和气质,乃是明式家具的精粹和灵魂。
明式家具造型简洁、质朴,不仅富有流畅、隽永的线条美,还给人以含蓄、高雅的意蕴美。
明式家具以结构部件为装饰部件,不事雕琢,不加虚饰,充分地反映了天然材质的自然美;精炼、明快的形式构造和科学合理的榫卯工艺,又使人们产生了耐人寻味的结构美。所以,明式家具无愧为明清家具的精华,在中国古代家具史上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三、清式家具的概念和艺术特色
继明式家具之后,在中国传统家具史上别开生面的就是清式家具。所谓“清式”是指清代雍正、乾隆之后制作的以优质硬木家具为代表的艺术风格,它一反明式家具质朴、典雅、文秀的书卷气息,代之以绚丽、豪华、繁缛的富贵气派。
由此可见,明式家具注重于实用、舒适,色泽协调沉静、圆顺的体质经过打磨修饰后,不仅铮莹明亮,而且手感特别柔美。清式家具则较多注重陈设效果,整体造型厚重大气,体形庞大,色彩强烈,采用各种工艺手法,强调形体的装饰美,多种材料的镶嵌,精细繁缛的雕刻,突出表现了传统家具的工巧美,娴熟的传统技艺,迎合了当时夸张的审美情趣。至清代晚期更是一发而不可收拾,过度的堆砌和人为的雕琢,使家具显得特别繁琐;财力不济而粗制滥造,更使家具走向了物质功能要求的反面。最后,将创新精神局限于外在形式感的清式家具画上了一个华而不实的句号。
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在造型艺术上的风格截然不同。清式家具以豪华繁缛为风格,其骨架坚实、浑厚,方直型多于明代曲圆设计,题材多变创新,有时整体光素坚实,而局部又加以细腻雕刻,品相、式样均殊于前人所设计的风格;同时清式家具在外形上大胆创新,变肃穆为流畅,化简素为雍贵。在设计装饰风格上,明式崇尚意境,受当时人文环境背景影响;而清式注重形式,呈现清代另一番风格思想,各富其美,清式家具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