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屋租赁合同律师吗?我和一公司签了三年的租赁...
1、对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你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看你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
2、一般地,装修费要不回,除非是按他们的特别要求进行装修的。
3、告当然可告,但如果请求无依据,告了也拿不到好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第一、关于装修费的补偿问题,主要要看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有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房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装修费?
第二、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对你有损失,你当然是可以告他的。
第三、你有权扣除押金,除了扣除押金以外,关键还是看你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其他违约责任,如果有,你可以追究承租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及解释的规定,如果租赁双方对房屋装饰装修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形处理: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间届满时,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形成附和,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相关的装饰装修费用。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无论装饰装修物是否形成附和,承租人均不得向出租人主张相关的费用;出租人不同意继续使用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以上为律师港湾的相关内容,可以前往咨询类似问题。按照租赁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您们是否签订租赁合同。
2、若签订租赁合同的,依据您们的合同追究对方。
3、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您也可以向对方主张相应的合同缔约损失。
4、押金可以暂不退,您是实行的一种抗辩。
5、就装修损失的,没有约定,不能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