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寄存服务规范第1条 目的为规范礼宾部行李员的工作行为,提升酒店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第2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行李寄存服务管理。第3条 对客服务
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易燃物品,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
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不准乱抛、脚踢行李,也不能坐在行李上。
3.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
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并做简单检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第4条 后续工作
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小心轻放标志,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并集中放入行李房。
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不要留给下一班。
3.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第5条 本规范由前厅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第6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