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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液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22-09-02 07:27:33 其他合同

(1) 起动机械前,应认真检查、紧固、润滑各部位,确认安全良好,并按规定作好起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方可起动使用。

(2) 机械运转过程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的运转及仪表指示信号的情况,若发现异常(如剧烈振动、异响、异味、泄露、温度、压力等突变),应立即停机检修。

⑶ 机械未停止时,不应接触转动部位和保养修理。在维修、焊铆工作装置钢结构时,必须使其降到最低位置,焊接时禁止利用机体作为地线。并设置必要安全防护,作业人员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设置作业平台,系好安全带。

(4)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作业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5)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安器。钢结构应采取保护接零及雷电防感应装置。

(6) 液压系统可用的油料,应符合有关说明书中规定的液压油种类和牌号,保持液压油清洁,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应保持在30~80℃范围,使用中应尽量控制油温,不得超过可允许的上限值。

《机电液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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