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消防工作的检验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小区标准供电系统:
消防应急发电机能手动、自动开启。
消防应急发电机油量充足。
配电房供电指示灯完好。
配电房工作记录完备。
供水系统:
消防泵可以自动、手动启动。
花洒泵可以打到自动位置。
消防池水位有定期检查记录。
消防泵、花洒泵有定期点动记录。
消防通道及对讲系统:
消防通道(包括车道)畅通。
楼层消防通讯对讲良好。
排烟系统:
排烟机有定期开启记录并打到自动状态。
送、排烟压力充足。
各楼层防烟门均在 状态。
送风、排烟管道无堵塞。
疏散系统:
疏散标志清晰完好。
疏散楼梯畅通无阻。
消防电梯运行无障碍。
楼层照明正常,应急照明灯良好。
防火门有无封锁。
灭火报警系统:
消防栓箱配件是否完好(检查100%)。
烟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温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烟感器、温感器每次检查范围不得覆盖上一次检查范围,一年检查覆盖率须达到100%。
编制:审核:批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