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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2-09-02 07:02:28 其他合同

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规则

a、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1、设备在发往工地前必须经过电工的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机械运转和用电安全两方面。电工通过试运行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通过对绝缘电阻的测试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是否正常。这种检查应记录在《设备安全检查记录表》(JL-__C11-1)中。只有所有检查都正常的设备才能发往工地使用。

2、使用者在使用前也应作好检查,包括运转是否正常、电线和插座是否破损等。

b、设备的用电安全

1、电气设备的使用者要穿绝缘胶皮鞋,在潮湿处作业时应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2、电器设备应在确信其接地和漏电保护正常时才能使用。设备及其电线及插座严禁浸水,以防漏电。

3、电缆应得到良好保护,严禁使用破损电缆,电缆严禁挤压、碾砸、过载等。

c、安全防护

1、刀具旋转有可能飞溅及切削颗粒可能飞溅的设备(如切割机、打磨机、电锯等)有安全防护装置。

2、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眼镜、口罩等),但使用电钻时不能戴手套。作业时,任何人都不得站在刀具旋转方向,必须站在侧面,以防被飞粒所伤。

d、刀具的安全

1、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刀具的完整性,特别是砂轮,要仔细检查是否有裂缝,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2、刀具安装应牢固,装好后应试运行,确保一切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3、砂轮及打磨片不能浸水,要保持经常干燥。

e、安全使用

1、刀具旋转的设备(如切割机、打磨机、电钻、电锯等)使用前应空转试验。

2、可移动构件必须装夹牢固后方可作业,严禁用手抓工件作业。

3、 电源停止作业时,旋转刀具未自动停止前不得触地,或用手接触刀具。

4、使用手握电动设备(如手电钻、冲击钻、手用打磨机、手电锯等)时,应抓扶牢固,严禁用身体或头部接触设备,防止脱手被打伤。

5、使用射钉枪和气钉枪时,周边不能站人,使用者应做好充分防护,以防子弹爆炸及钉飞伤人。射钉枪和子弹应有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以防止非预期使用。

6、设备出现漏电、异常振动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查。

7、设备使用完后应随手 电源,以减少空转,节约能源。

f、设备维修保养

1、设备在工地时,由设备使用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用前要检查,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刀具安装是否牢固,螺丝是否有松动,绝缘是否良好等;用后要保养,擦拭干净,注油点加油,防锈点防锈,电缆要收集束扎,整机要放置规定位置等。

2、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工地电工检修,不能即时修复的退回工程管理部,只有确信其处于正常状态时才能被使用。

3、程完工后,所有设备将退回仓库,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电工或送外检修和保养。工程管理部负责对设备维修供方进行管理并施加影响,这种供方的选择和管理可依据材料的供方一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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