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模板 第1篇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商品名称货号规格质地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__)
备注:甲方预收乙方定金__元,乙方尚欠甲方货款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转让协议模板 第2篇
转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湘乡市____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湘乡市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模板 第3篇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深圳市好鲜宜生活超市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深圳市好鲜宜生活超市的33%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有股东同意并且在协议中签字确认。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按照总股份的三分之一计算,即股份为33%,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人民币 元整。乙方在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首期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月内付清。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股东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有权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转让协议模板 第4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原由甲方投资兴建的`三汊港大理石加工厂,经甲方与合伙人(即乙方)一段时期的艰苦创业,由于社会和事业因素,甲方决定退出她一手创办的大理石加工厂,由合伙人(即乙方)单独经营,具体转让办法经甲,乙双方在共存共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加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按人民币一万四千八百元整,由乙方用现金一次性买断,但乙方必须在原场地经营,不得转移场地及机械设备。
2、如三汊港汽车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厂搬迁,则乙方必须请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地,则乙方必须迁出以下协议中所规定的七乡镇。
3、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再经营大理石加工业务。
4、如乙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想出让加工厂设备,必须首先征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则乙方必须按此协议原价无条件转给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则由乙方自由处理,但乙方出手后,无论接手方是甲方还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重操大理石加工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年上交人民币四千元创业费给甲方,此款在协议签订之日付币贰千元,今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二月一号和八月一号各付人民币贰钱元给甲方。
6、今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场地费,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及税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敬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模板 第5篇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负责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负责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及附属件,采购证明等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设备的检测与维修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接收设备后的 日内,为设备的检测阶段,检测出的故障和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交接日期为: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所有设备原有的购买发票或收据等;乙方需保证所转让机械设备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顶账、租借等行为出现,协议一旦生效,甲方立即拥有所转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与所转让机械设备以前的所有行为无关。甲方将拥有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七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4、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合法生产用途。
5、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甲方开展合法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不可抗拒力引起的协议履行争端,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协议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
3、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协议义务。
第十条 保密
任何一方应将本协议及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协议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协议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协议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