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