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企业雇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