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卖房子的地方就能签约啊。
就在那卖房子的地方就能签约啊。收起
直接租赁的,怎么会有转让费呢,应该是交租金嘛<br/> 你得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
丙方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因为丙在9月1日才告知乙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乙、丙合同终结的时间为9月1日,所以丙应支付乙9月份的房租2000元。若丙提前通知乙合同于2003年9月1日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合同终止,则不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
如果原房主退还房租给租客,有权要求租客离开<br/> 或起诉原房主违约 我的补充: 2014-10-21 10:42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br/>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公房撤迁的被拆迁人书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般考虑户口因素。可能会有影响!
租房合同<br/><br/> 房屋租 身份证号 (简称甲)<br/> 房屋承租 身份证号 (简称乙)<br/> 房屋租赁双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致原则,达租赁协议<br/> 租赁费交付<br/> 乙租赁甲房屋用于 ,房租赁费民币 元/ 每 (月)交付; 点交付;<br/><br/> 租赁间<br/> 暂定合同期限 自 月 起至 月 止期同等条件,甲优先与乙签订新租赁合同,新合同期间租赁费等重新商定<br/> 甲责任与权利<br/> 1.房屋自损耗维修漏雨、油漆门窗等;<br/> 2.按收取房屋租赁费,签订合同收取租赁费收取具收据;<br/> 3.随意终止合同,若终止应加倍赔偿损失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br/> 4.发现乙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等,甲权要求乙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br/> 5.若旧城拆迁等原需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告知并赔偿损失 元;<br/> 乙责任与权利<br/> 1.按付给甲租赁费,承担房屋租赁期间关物业费、水、电费等 ;<br/> 2.私自房屋进行改造,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br/> 3.合同期间内,随意终止合同;<br/> 4.经甲同意装修房屋;<br/> 双其约定<br/> 1、经甲同意乙装修费用抵用房租款;<br/> 2、若遇拆迁给乙经营造损失拆迁发放补偿款由乙所乙与述第(3)条第(5)补偿款款重复;<br/>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应本着相互谅解原则按律规定协商解决;<br/><br/> 甲 乙<br/> 月
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合同已经签订了,需要按照合同办理的。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终止合同,中介费还是要付的。
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或者直接找房东协商,就说你承担不起,给他找新租客,一般房东没损失的话是会同意的!<br/>你也是,签合同没你这么签订的,最起码第二年和第三年合同表明要递增多少。<br/>你怎么就直接签随行就市?
手写的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合同北京房屋出租合同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内容没什么问题,经过双方盖章签字了应该就具有法律效率,如果实在是不放心的话也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br/>起诉至法院可双倍返还已交的定金一万。中介费可能退不了。
首先中介公司的协议中一般都有免责条款,可否向中介追讨损失要看当初丙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有没有相应的条款。<br/><br/>如果没有甲方委托或同意乙方出租的相关文件,那么乙方和丙方的合同针对出租物业来说是无效合同。<br/><br/>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不让丙方继续经营。如果甲方不与丙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丙方就十分被动了,就算丙方向甲方支付了相应的租金,也是不受保护的,丙方可以根据租金的收据想甲方要求赔偿租金,但是却无法要求甲方允许丙方继续经营。<br/><br/>甲方可以像乙方追讨损失,但是乙方已经逃匿,那么只能想有关部门报案寻求协助。<br/><br/>总结:<br/>1:甲方只和乙方有租赁关系,就算都知情,但是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丙方对于租赁物业是没有使用权的。因为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具有出租权。<br/>2:丙方被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租房时不谨慎,而且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继续想甲方交纳租金,更是错上加错。丙方目前能做的仅仅只有想乙方追讨损失而已。但难度也是相当的大。
做的好点的中介都是双方收佣金的,一般单方收佣金可能小中介战取市场的手段,但是现在这个行业吃差价的多了,不过合同嘛,3方到场还是一样的哈,就是里面的一些内部操作可能你不懂,吃了差价了~~
这里牵扯2个合同问题<br/>第一,房东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br/>第二,承租人和转租人的转租合同<br/>两个合同必须分别对待<br/>假如第一合同内,明确注明承租人不得转让的,则承租人转租合同因存在违约在先而无效,产生费用,因为承租人过错,应当由承租人负责<br/>如果没有,则因为承租人租赁获得使用权,没有特殊情况,是可以转租的,但是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其承租期限<br/><br/>下面,如果第二合同转租合同成立<br/>转租人和房东之间没有任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所以,转租人不承担对房东的房租问题。承租人未能支付房租,房东不得向转租人追讨。转租人若已经向承租人支付费用的,房东按照合同收回房屋时候,支付部分未能得到租赁的,转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讨,同时,房东追讨房租,仅限于向承租人追讨。
不可否认你真的很背,不过你可以咨询以下当地的法律部门,得到一个确切的说发。说来也是没有楼梯的房子怎么叫人住啊!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违约金太高不合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只会接受每月2-的违约金<br/> 是每月2-3%的违约金
没写完,按错了。我先总结性的把问题说在前边,虽然你们前边约定了“不动产按现实价格折旧转给对方”但是这个条款是有问题,实际上不是你想像的对方必须接受这个折旧价来购买你的不动产。也许你们当时约定的本意是这样的但是法律上,你们在前边约定了个条件“和对方商量解决”正因为存在这个条件对方是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的因为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自然是可以不接受的,实际上有了这个话就表明对方是不受这个条款限制的。(我是纯从法律的角度说这个问题。对方承认啊,或者有其他证据、人证证明他当时是必须接受的意思表示,是另一回事。)<br/><br/>“在租期内,我添置了大型设备三台,在空地上建筑一棟二层楼房!”设备是可以卖给其他人的,或者协商折旧给出租人,即使事先没有约定也是可以的。换句话说,你们前边虽然约定的,但是如果就折旧价格没有达成一致,也无法实现。就你的约定本身,约定与否其实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br/><br/>楼房你肯定是拿不走的,也不能卖给其他人,因为你没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你只是享有楼房的所有权,严格来讲你如果没经过土地出租人同意,而在上边加盖的东西,他都有权力拆除的,而且不给补偿。(当然法律上可以认定你是善意的,即使后来合同没约定,因为前一个租赁合同的有可以折价的规定,你又是在这个合同期间内盖的。对方应当给你补偿,当然协商一致按原先折旧价法律也不禁止,我前边说的补偿是法定要给的,约定与否不影响。)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可以!如果对方要违约,须双倍返还你的定金,同样,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约定已经很明确,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你买了房 过户手续都办理了 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 你们可以一起去房管局撤消过户交易 如果房产证都拿出来了 那就只有在把房子过户回去 那就得交房子过户的一切手续费
基本的大中介是每问题的 /比如中原 我爱我家 .这些合同都是房管局正式颁发和认可的.也都是固定的模版.很少有加的 .但也会根据当时 个人情况和要求.或不同的情况下 加机打补丛协议的 要按手印/
1.实地看房:注意房子的户型、采光、交通、周边配套设施等,同时检查日常设施是否完好。 2.核对资质: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愿意付中介费,要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未成交不交费。 3.计算交通和时间成本:租的房子最好靠近公交车站或者地铁站,距离工作地点有直达车且有多条线路。 4.注意合同细节: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和房东协商好一切可能出现的后果。 5.交接手续:入住之前一定要与房东办清交接手续,要求房东当面清点家居用品,写明并让房东签字。要查看以前的水、电费等是否交清。
当时有人住,就匆匆忙忙看了下,也是我粗心没有先检查房子就交钱了,后面他们说违约就违约,说不能转租,转租就违法。话说我现在有异议难道就算我违约了,押金.中介费都不退啊
这样的行为不触犯法律也就是说不是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部,你这种行为叫做私单吧,被公司发现,会让你赔偿,然后开除。
一般中介都会收看房费,看房过程中会让你签字确认类似“一经中介,不论你是否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合同,均需支付若干中介费的的书面承诺”,我估计你多半应该是签字了。这个问题对不对的不好讲,我是这么看的:<br/>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br/>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br/>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br/>希望对你有帮助!<br/>如果你确信没有给中介签过任何字据,那恭喜你跳单成功,至少从法律上讲,你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了。
一般房屋的产权性质 都是在买卖的时候才会产生关系 租的话 基本上没有问题 但是你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 毕竟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既然是通过中介走的 那在租房的时候肯定要签一份租赁合同 在合同备注上写明 你担心的问题 和如果出现这种问题的赔偿 就可以了 这份合同是三方 中介方起到的作用是第三方 .也就是在甲乙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 做为第三方见证人 做见证 .房产公司也不会知道这个房子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这和他们是多大的公司到没有关系. 所以 还是在合同的备注上写明担心的问题比较好 .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这种问题的. 不过 如果您很担心的话 就写在合同上 即时没问题 但也求个安心 希望我的意见能够帮助您
当然得要先看地段,我个人觉得还是自己上网查找,与个人房东直接联系、约好、看房,我就是这样做的。对中介有戒心!
第一 你要是通过中介租房的,你就没有必要看房东的证件,这些都是中介的责任了。<br/>第二,租金一般中介都是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为服务费。签合同是三方同时签的,合同上都有三方签字。<br/>第三,大部分都有的。有专门部门查这个的。你跟中介最好咨询好这个问题。<br/> 不用那么担心,没有什么问题的。中介都给你办好了。<br/> 交房的时候,看好水表,电表,煤气表,物业费有没有拖欠,暖气费有没有拖欠,公共电费谁给。 在租房期内,房内电器物品使用损坏的 修理费谁给。 最好把电器检查一遍,防止有问题。 我租房时,就遇到过 电费,煤气纠纷了。电视也是坏的,很麻烦的。 <br/> 还有房屋有没有 损坏等等。
在中介还收半个月的中介费呢,你来这问,半分都不给,玩呢?<br/>再者,你这要求,门都没有啊,这可是学校附近,还月付,我保你市区都没有。
您好!中介行业都是实行他们的行规.他们收取定金也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一般都在看房后签约前收取.只看房收看房费用就可以了. <br/>他们收取一般都是定金.看房完之后立即签约,按照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纳定金的. <br/>在签约时,一定要让业主出始其产权证和身份证,并让中介公司做担保.
啥学校啊,如果是菜小就无所谓了,如果是名校照道理他们也进不去(户籍的都安排不过来),不过得以防万一啊,要是他们拿个合同加托托人就进了,如果到时影响你家宝上学,你哭都没地方哭。学区房最好别出租了,要租也得火眼金睛的别租给有小孩的人家,人家路子大点的都不需要通过房东直接搞定。
1.你这个情况最好就是浦东和闵行了,也就这2个区不要3年了。当然,想在市中心不太鸡血,那么黄埔和静安也是可以的。这几个区有哪些代表性小学我基本都说过的2.肯定是杨浦和徐汇的,但是你的情况不太好弄(基本都要求3年)3.不是同一个区,是同一个房子4.是的
可以报警,但是对房东不会有太大的惩罚,毕竟跟你开房没有成为事实,也就是被警察教训教训罢了。
你好朋友,你这个问题有点难度!最好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地产网看看,或者找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地方的中介公司帮忙了,他们的信息比较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第一步:按合同办;合同如何规定的就怎么办,你打电话催促或者发邮件催促,注意录音固定证据。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来办。<br/>第二步:找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一类的地方来调解。<br/>第三步:找媒体,最管用。<br/>当然,这些都不管用的话,你只有强硬起来,记住,你强硬,她就软了!
我想,你可以先让他拿也房产证,以及证明身份的证明,之后签定合同,我想我除了问问邻居,最好是让你们房东拿出什么证明的资料呀,付三押一是交四个月的房钱,以防止你提前走,二一个是防止你损坏东西,他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你是学生,你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和他协商呀,让你一下子拿那么多钱,也不容易,要是他通情理,会考虑你的想法。497163594
通观你的描述,你和出租方达成的转租协议,即“房东就说如果找得到下一位租房的,就同意我退房”,这构成双方协议的达成,并且,该协议没提及就你提前退房的行为的违约赔偿。 <br/>依此协议,你找到次租者,并促成了他们的租赁合同,且未对出租方造成实质的伤害,出租方无权扣留你7月份的租金。 <br/>据此,出租方扣除你7月份租金(实际未使用即租住该房),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br/>你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你已交付的7月份租金。
一般不会有问题,中介一般不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只要不太嚣张,他们不会管的但也是有中介较真的话,你理亏,而且他一追到的话你可能要赔中介费。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