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师一级和二级有什么不同
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第十三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十九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了解国际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同 2。 在担任职务上不同 3。 发证单位和注册范围上不同 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
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 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
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担任职务,公安部令第129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三十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发证单位和注册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与人社部共同组织考试,该证书发证单位为公安部与人社部,全国范围内注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人社厅联合组织考试、发证,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 由一二级的执业范围可以看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可以从事绝大部分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
答:挂证不挂章、挂章风险。。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不挂章 所谓挂证不挂章,就是只把注册暖通工程师证挂出去,注册章在自己手里。这样比较安全,注册证挂到企业里,企业只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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