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如果合同写得押二付一,就得押二付一,租房到期后应该退还两个月押金的,租房前要问清楚。
看合同,如果合同写得押二付一,就得押二付一,租房到期后应该退还两个月押金的,租房前要问清楚。收起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是在线交流的,给你免费的详细的相关的二手房的解答 希望对你有帮助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交易手续费 买方:3元/平方米 卖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粤价[2002]108号 买卖双方承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企业登记80元/宗 个人登记50元/宗 每增加一人每本证书收取10元工本费 穗价[1999]217号 穗价[2000]58号 穗价[2002]123号 穗价[2003]104号 粤价函[1999]532号 粤价[2002]163号 计价格[2002]595号 穗价函[2003]387号 穗价[2003]1号 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买方承担 印花税 买方:房屋产价的0.05% 卖方:房屋产价的0.05% 买卖双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契税 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价1.5%计收,其余按3%计收 买方承担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定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自住满5年且是唯一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住宅未满2年全额计征营业税,已满2年免征。其他按转让收入与上手发票的差额计征,不能提供发票全额计征。 卖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 • 按照房屋所在地段的标定地价计收,具体标准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所核定。 • 私人住宅按10%计收,私人非住宅按50%计收。 • 交易一方是单位的按50%计收。 • 已购公有住房按1%计 卖方承担
是要押金,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押金到期如你没其它欠费是要如实退回你的,但有的话会从你押金里扣除的.其它注意的就是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要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所以这点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晚上看房要看房屋细节:晚上看房很容易出现盲点。即使是在灯光相对明亮的室内,一些小细节如墙壁裂缝、地板变色等也很容易被忽略掉。因此在看房时要注意到房子的各个角落已经各种设备的情况,以免租了房子才发现问题。
楼上回答的很全面了。 <br/>不过,插间的问题要考虑下,毕竟是和别人合住。环境一定要注意。如果说同住的邻居不安分,你一样休息不好。还有,很多人在一起,做饭是要排队的。 <br/>建议你先调理一下脾,脾寒的人往往很气血两虚。买牛骨头 枸杞 红参 大枣,用沙锅慢炖,每天喝一碗,慢慢会好起来的。红参一定要去中药店买。祝你健康
上海? <br/>还是要小区单间? <br/>那儿可以地铁站,没那么便宜的,50平米的要2000 ,再说单间少吧,地铁站往北走一点,就是宜初莲花那倒有,不过可小,放张床,放个小布衣柜,没地方了,一个月700多吧,卫生间公用,倒是在小区.你可以去看看问问。 <br/>也可能是我没找着便宜的
刚看了下你的具体描述,你和房东之间没有合同纠纷,只是因为生活琐事引起的言语不和。由于你还是个学生,我告诉你,这个社会就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不要总想着每个人都是好人,就像你遇到的这个不讲理的房东,天底下这样的人多了,你要平常心对待,不要太放在心上。而且你既然在法律专栏提出了这个问题,那我就要跟你说,像这种很小的合同纠纷,走诉讼程序几乎是徒劳无功。而且你一定要记住我下面这三句话,第一,现在租房子你想要回押金几乎是不可能的,房东会找各种理由榨干你的钱,所以你要学会变通,第二,押一付一这是你的优势,没给钱之前你是爷房东是孙子,给了钱房东就是爷你说啥都白搭,第三,一定得让他对骂人这事付出代价,作为房东他从来不在乎你怎么反骂他,怎么给他破坏,但是他最在乎的是你欠他钱,只要他不能如愿在他心里就好像你扇了他一耳光,这是每一个房东的心理。<br/>具体怎么做采纳之后再答复
荆门MS没有吧.<br/><br/>在荆门租一个月的房子一般也就一两百,不超过两百.所以你可以考虑多玩几天.如果你在中天街那租房子的话,一天最便宜的是15元.一般的二十块或着以上的都会有独立卫生间.不过要多找找.<br/><br/>如果你女朋友有玩的比较好的男生同学,那么你也可以去男生宿舍住.<br/><br/>关于宾馆,有三十五一晚的标准间,不过要有熟人带着去才会是这个价.<br/><br/>荆楚理工学院啊.那个校区呢?我可以帮你在附近找找看...<br/><br/>也可以发信问我...<br/><br/>最后祝你们五一玩得开心.
多谢千帆老师!那康健路1号这个地方也比较保险吗?是在沪闵路和康健路口,网上好像很少有讲到康健路1号的信息。。。
嗯 男人是靠不住的 建议还是到市区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过建议买房的户头用你名字婚前做财产公证
杭州人都是热心人,之所以没有人回答你的问题是因为你把医院的名称搞错了吧?应该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吧?<br/> 如果没错的话,有点麻烦哦,因为贵医院在莫干山路靠近文晖路的位置,是杭州市的中心城区,这一块的出租房不便宜哦。建议你租住朝晖小区的房子,那是杭州市的一个比较大的小区,生活配套比较齐,房租一个中套50平方左右的,东西配齐的应该在于2500元左右,距你上班的地点最远的六区也不会超过五公里,如果是一区三区就更近了,住在那个地方有一点注意,不要买车哦,上下班骑自行车哦,一可以锻炼身体,二为环保作贡献,三省钱。不开玩笑哦,莫干山路是杭州城比较涌堵的马路。<br/> 另外离你医院不超过二公里的小区有文二新村,建工新村,日晖新村,石灰桥新村,这些新村因为是比较好的学区房,房价我不是什么清楚,如果你要租建议你到“住在杭州”网上查一下,或者“十九楼杭州站”,在那里可以直接找到房东,最好不要通过中介,因为你一旦给中介留下你的电话号码你会不胜其扰的。<br/>在杭州工作顺利哦!
那边的住宅区不错啊,武汉天地边上有好几所学校,有武汉二中、解放中学、永清街小学、沈阳路小学等。附近有武汉八医院,交通也算是很便捷的,它附近就是中山大道、黄浦大街、沿江大道,离轨道交通1号线也很近,而且有601、402、588、622、526、212、721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出门很方便的。武汉天地明年也会开个商场叫做壹方,里面也有挺多餐饮和文娱活动的,边上还有永清商圈、解放公园、江滩公园,吃完饭无聊了可以去公园走走,买东西购物什么的也挺方便。
滨江西路附近就波楼社区或者打捞局宿舍,厚德路86号大院宿舍都不错,有人管理,环境清静,旁边就是小学,幼儿园,广州酒家。附近有市场,超市,方便。出门就是滨江公园,可以散步锻炼。设施完善,交通方便,你可以去看一下。请你采纳。
非常感谢!闸北实验和一中心有户口年限要求么? 担心现在买房再迁户口也就正好满3年.另外闸北三中心和田三田四平南比较这几所差不多么? 田三田四平南有户口年限要求么?头绪挺乱的, 多谢多谢!
天坛南门的楼房比较便宜,但是购物不方便!天坛西门(天桥)的楼房要贵一些,但是平房和半地下室环境还不错,购物也很方便,适合居住!
要找合适的房子还是要多看看的。楼主这几个月都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太夸张了吧,要求有点高哦,东边环境好的楼盘还是不少的。三圣乡片区环境好,特别适合老人,离川师不远,附近有很多学校,孩子上学也很方便哦。
你好,金港企业配套园三期附近租房,您可以参考:<br/>开发区湾里52号小区 1室1厅1卫 - 整租 - 48.00 ㎡ 租金:1300元/月 (押一付三)<br/>开发区东城天下 1室1厅1卫 - 整租 - 44.00 ㎡ 租金:1200元/月 (押一付三)<br/>建议您上当地的租房网上查找自己合意的房源并实地看房。<br/>望采纳!
58、赶集不多说,骗子太多<br/>丁丁貌似收费<br/>爱直租凑合,现在好像搞活动送搬家、保洁和保险<br/>107间没用过,不多做评价<br/>我觉得除了看房本,你还可以带着房东一起去居委会......
1、书面文件不全 签订装修合同时,由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这些书面文件必须要齐全,同时消费者还要把以上三项文件及其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管好。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在签订的装修合同里,必须要先填写甲乙双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主要是为了方便我们以后进行核对,所以一定要要求装饰公司把内容填满。 3、权利义务不清 在装修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偶然因数影响到施工的进度,所以在合同中就应该把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逐一细化,好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感更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项目的增减或是一些其他因数等,而导致原合同要进行更改,消费者必须要与装修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上的变更协议。这些增减项目的费用如果没有提前和装修公司商量好,很容易在结算款项的时候,和装修公司产生纠纷。 因此,业主要事先从装修公司处了解好哪些地方可能会出现增减项目,这些项目的收费情况又是如何。好是将这些内容都放到合同中,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5、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 在施工现场,水电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整个装修工程结束后,这些水电费加起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笔费用是业主自己出,还是装修公司出,要事先和装修公司商量好,并在合同中做好说明。 6、装修完毕,售后保修 现在的装修项目,装修公司都会提供售后的保修工作。不要以为这不是什么重点,售后事项的细节,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保修的时间是几年,水电工程的保修时间又是多久,有哪些项目在保修时也是要单独收费的,保修时,装修公司出材料和人工,还是只出人工等等问题,都要在装修合同中标明。
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有法律的效益的,只要好好履行彼此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就可以了。⑵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出租人已取得房屋使用权,并不影响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向出租人履行交纳租赁费用等义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
所谓“卖一买一”是指原业主通过出售原有房屋取得购置新房的资金,而由于新房交房周期较长,业主出售二手房后往往提出返租原单位,按月支付租金或在楼款中进行扣减,也有的干脆在放盘时已提出较长的交楼期。另外,还有一种情形是业主带租约出售,由于买卖不破租赁,故此新业主必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才可以收回房屋,但是租金在出新证及业主收齐尾款后,应该由新业主来收取。 业内人士提醒,无论是带租约出售房屋,还是业主返租原物业,买卖双方都应在买卖合同外签署一份租赁合同,确立业主和买家的新关系,以免日后产生清场难度。 长交楼期成交贴士: 1.匹配到位 对于业主提出长交楼期,经纪在匹配新买家时选择合适的买家,业主在放盘时要说清楚需求,不要临到签约一刻才提出长交楼期。一般来说,愿意接受长交楼期的新买家往往是型买家,他们购入房屋是为了长线持有收租,业主愿意返租原物业对他们来说省了找租客这个环节,他们也愿意接受。此外,一些不急着使用的房买家也愿意接受业主长交楼期。 2.重订租赁合同 无论是带租约出售,还是业主返租原物业,在买卖结束后新业主与租客的身份和关系都会发生改变。为防止业主因楼价变动或者其他原因而到期不交房,中介都会建议双方重订租赁合同,从买卖关系转到租赁关系。即使是租金一次性在楼款中扣除的情形,业主返租原物业都会产生物管费、水、电、煤气等日常开支,这些费用的交割也必须订明。 PS:交楼长短要看银行尾款发放 二手房过户后的交楼期长短要根据买家和业主的具体情况来看,时间有长短。一般会约定在业主收到尾款后的10日内交楼。而因为不同的贷款方式,交楼期也有长短。如商业贷款,现在的银行放款比较慢,一般需要半个月至20天左右才能放款。如果是办理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则需要一个半月左右。而一次性付款的话,在签合同后两三天左右款到账就可以递件过户。如果涉及业主赎契的情形,赎契本身需要1.5个月,加上买家贷款申请以及过户等时间,放款时间至少在签约后3个月以上。
1.匹配到位 对于业主提出长交楼期,经纪在匹配新买家时选择合适的买家,业主在放盘时要说清楚需求,不要临到签约一刻才提出长交楼期。一般来说,愿意接受长交楼期的新买家往往是型买家,他们购入房屋是为了长线持有收租,业主愿意返租原物业对他们来说省了找租客这个环节,他们也愿意接受。此外,一些不急着使用的房买家也愿意接受业主长交楼期。 2.重订租赁合同 无论是带租约出售,还是业主返租原物业,在买卖结束后新业主与租客的身份和关系都会发生改变。为防止业主因楼价变动或者其他原因而到期不交房,中介都会建议双方重订租赁合同,从买卖关系转到租赁关系。即使是租金一次性在楼款中扣除的情形,业主返租原物业都会产生物管费、水、电、煤气等日常开支,这些费用的交割也必须订明。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6、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一、相关证件要带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具体如下: 1、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房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契税票原件及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 2、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购买方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所需款项。 二、户口问题要在合同中标注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不宜现金交易 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相比当场交付现金,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监管方便。 四、“阴阳合同”要谨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最不能忽视的。 为什么说“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呢?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时,真正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能是那份正式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 五、妥善保管收据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1. 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购房合同中针对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很多的新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适开发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2. 具体的条款解读和示例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影响的。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少一个证件,建议购房者暂时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3)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4)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房者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是几室几厅的。 (5)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等。 (6)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一、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一般是净得价,包括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等。 二、关于定金的约定 1、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条件,及违约责任。 2、约定定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关于还款解押的约定 明确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有抵押约定办理解压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四、首付款支付方式 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五、银行面签过户 1、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及违约责任。 2、过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及违约责任。 六、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七、税费相关 1)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1、“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2、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各个面积的含义 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会有多个数值,不同的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每一个面积的含义也是不同的。 具体来说,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这也就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套内面积包括了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4、各种税费 新房的税费比较简单,主要需要缴纳的就是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一般是房款1%,大于90平米是1.5%。 还有房屋维修基金,各地政策不同,收取的规则也略有不同的。 5、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一、核实房本 弄清房屋的所有权是不真实可靠,房本是不是真的,房本要是假的,定金就泡汤啦。 二、确认房主 一定要验明正身,严防卖房骗子。最好是看看房主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证件。确认是房主本人在卖房。 三、核实产权 房子的产权上写的所有人,都要同意卖房才行,若有一人不同意,交了定金也白搭。 可以去建委查查产权归属,房本、房主、产权人一目了然。当然这个需要房主的配合。 四、检查产权有无瑕疵 看看房子有没有债务纠纷,是否被查封。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果被查封或抵押,都是不可以买卖的房子。 五、核实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跟实际建筑面积一样吗?拿着尺子量一量心里才有数。 六、落实细节 1、所谈的交易价,是单独房子的价格还是包括车位及赠送家具; 2、如果包含车位,务必注明车位号; 3、如果是教育地产,注明是否属于某学校片区,名额有无被占用。
一、相关证件要带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具体如下: 1、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房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契税票原件及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 2、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购买方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所需款项。 二、户口问题要在合同中标注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不宜现金交易 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相比当场交付现金,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监管方便。 四、“阴阳合同”要谨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最不能忽视的。 为什么说“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呢?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时,真正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能是那份正式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 五、妥善保管收据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一、审核购房资格 新房签约的第一步是要审核购房者的资质,对购房者进行一个筛选。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资金条件(全款与按揭)、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社保缴纳情况、房屋拥有数量等。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就会在这一轮被筛选下去,失去购房资格,而如果真的想买房,但是没资格的话,就要提前在签约前作出弥补,努力符合该城市的购房要求。 二、签订认购书 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接下来就要针对已经确定选好的房源与开发商签订房源认购书了。认购书中主要包含认购的房源基本信息、认购金额的缴纳额度以及确定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具体时间。关于缴纳认购金额的数目属于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商议的结果,多少不定,作用在于定下房源,表达购房意向。 三、签订购房合同 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是要非常慎重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身份出现,所以一定要考虑完善,清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完成,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任何一方毁约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当然合同的存在也是在维护双方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将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计入合同中。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还要确认开放商的五证两书是否具备,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完成购房合同之后,就是办理交付房款的时候了。该过程中主要是与银行打交道,办理商品房抵押和贷款事宜,毕竟现在全款购房的人太少了,大多数还是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购房的。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前,银行需要审批购房者的征信和还贷能力,审批通过之后,才能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并等待银行放款。 五、到房管局登记贷款合同备案 贷款完成之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贷款合同备案登记事项,原因在于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屋暂时相当于抵押给了银行,需要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以后查询房源信息。 六、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买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整个商品房交易流程是一个房屋产权的转移过程,如果不办理过户,那么房屋的产权就永远属于开发商,万一自己交了钱却不办理过户,开发商把房屋一房二卖,购房者就真的是百口莫辩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还需要缴纳契税、过户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就可以申请不动产证了。至此,你购买的房子才可以算得上真正属于你。 七、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该过程是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进行的。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之前进行的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才正式生效。房管部门的系统里会显示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也是为了防止购房者拿着不动产证与第三者进行房屋交易,影响银行运行和房产市场交易。这里还要切记,相关票据一定要保存好,等以后还完银行的贷款之后,来解押已经抵押的房子的,将房屋的产权正式收回自己手中。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好处有以下三方面: 1、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是子女的房屋,将来不用“过户”,可以省去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 2、可以不用缴纳遗产税。我国目前虽尚未出台征收遗产税,如果子女自身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即使将来开征遗产税,对子女也无影响。 3、子女结婚后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同样也存在一下六个弊端: 1、由于未成年子女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房屋涉及的金额巨大,该子女对房屋权利的行使需要父母代理。 2、以子女名义购房后,房屋产权即属于子女。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理子女的财产。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且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出售的相关手续时,还需提交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子女成年后,该房屋即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无权要回。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父母赶出,不让其父母居住的现象发生。 4、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按照首套房首付政策来算,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5、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6、以孩子的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按照法律规定,家庭经营的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而家庭共同财产并非仅指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名下的购买的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孩子名下的房产并不能起到逃避家庭债务的作用。 结语:综上,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需要父母慎重考虑,谨慎从事。 完成 丢弃
1、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做个相应了解,排除掉一些不靠谱或不合眼缘房客。 2、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客未租满约定期限如何处理。另外最好约定一下提前多久缴纳房租。小编就是由于这点约定不明确没有及时收租导致房客欠租不辞而别的事件发生了。 3、可以在租赁合同上备注一下出租房屋剩余的电和天然气数量,房客退租时可以作为参考。
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签)的行为。
第一、房屋产权要清楚。购房者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房产,在确定购买前,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该房产的权属情况,看清该房产所有人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是否被抵押。如果有其他共有人,那么买卖合同一定要所有人一起签署,否则合同可能面临撤销的风险。如果有抵押,那么签订合同就要求更加谨慎,如果确实要买,可以协商以房款冲抵债务解除合同。 第二、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实践中,购房款一般分为三笔支付,定金之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果采取按揭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贷款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以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第三、房屋交接事项要清楚。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对于延期交房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如每天按房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防止卖方拖延。 第四、关注户口状况。二手房买卖中户口问题是一个特殊而又棘手的问题。首先,很多人购买二手房就是为了落户或者子女就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果房内户口未迁移,新户口迁入存在障碍。其次,户口对房屋本身的财产权利也造成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如未来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内户口状况。 第五、重视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应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或给付、免责情形等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
1、建议大家尽量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同样也减少了很多的风险,如:房屋的设计不合理、房屋有破损、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等这些问题。现在虽然说是房子的使用权是70年,但是这是我们自己要住一辈子的,建议还是花点钱买好房。 2、买房的时候和物业或者是销售代表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3、买房当然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行,同时也要和物业签订协议的,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4、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同时也是被大家忽略的,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他不同意写,那这就好办,你直接事前可以把手机的录音打开,把他的口头承诺直接录下来。 5、买房的时候建议争取一步到位就直接签订合同,他让交定金不要交,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被动和受他们制约。实在不行的时候,你也不要交太多,不过这钱交进去还是可以退掉的,不要担心,小编让你尽量不交的意思就是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6、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再三考虑清楚,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呢,一定要补充好,还要集体签订,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你还要看看在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字体,不然很被动。 7、在接下来就是爱付款的时候,有三种付款方式,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不同的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情况,这个付款方式你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贷款。 8、购房公证保险,买了房子以后当然不能够忘记房屋公证和保险,这可是很重要的。 9、产权转移过户登记,这个是一定要做的,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 10、一切都完成了以后,那就可以等待交房,装修入住了。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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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顶面漏水是家居维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首先要弄清 漏水的部位和水源,再依次解决。1. 楼顶漏水:住宅顶部一般都有一层隔热层,这层空 间涂刷有防水涂料.仔细检查楼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缺陷. 如果实在检查不出来就应该重点重新涂刷一边,基本可以 解决楼顶漏水问题。2. 厨房、卫生间漏水:多半是楼上住户的防水层在装 修时被破坏了,水直接渗透水泥楼板漏下来,这种漏水会 有延缓.第一天的水会在第三天才漏到楼下来。这就需要 与楼上住户商议解决,拆除瓷砖、水泥,重新检查漏水的 源头,如果是水管破裂就要更换,如果是防水层被破坏就 要重新修补。3.排水管破裂漏水:每家每户都有排水管通过. PVC材料的排水管在穿过墙体的时候受到楼板和墙体的挤 压会造成破裂,需要使用PVC填补胶,这并不麻烦。
这种情况,要想找到水源的话需要看现场。 但是,有两种方法不用看现场也能解决你家渗漏水的问题。 1、高压注浆。高压注浆主要是针对钢混结构的房屋的。楼板,一般来说,不是钢混的,就是预制板的。你家房子还没装修,那应该不会是预制板的了。(7层的房子,现在应该不会有人用预制板来搭楼板了。。。) 2、如果渗漏的范围不大,凿开进行倒置式堵漏吧。 至于判断水源,在没看现场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分析: 1、与你在一层的邻居屋面水渗到你楼上客厅中间,那里现浇板有裂缝,漏到你家; 2、你楼上卫生间靠近客厅,卫生间不是下沉式的,原先做防水时没处理好,导致水往四周渗,通过裂缝渗到你家客厅。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卫生间漏水导致你家客厅中间滴水的话,那他家卫生间用水也太多了。。。 以上两种情况,你可以看看你楼上家的立面墙,最下方的涂料是否有起鼓、脱落或潮湿的迹象,当然,这些迹象也不是肯定就有的。 3、地热、水管等暗管漏水。 针对房屋漏水,尤其是农村平房漏水这种较为常见的问题,上文不仅为大家分析了原因,还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操作步骤和应对措施。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