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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跟别的女人同居八年,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名义损失,最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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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跟别的女人同居八年,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名义损失,最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补充 : 咨询过律师,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周边的人群,小区里的邻居物业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已经构成重婚罪!
还需要再找证据吗?在这期间,为了生存,我借款开店,这个借贷是不是属于我们的共同债务?他在外面跟那同居女人购买的车辆房产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车是落那女人的名下有十一万的车贷他自己每月在用工资还,房产不知道是落谁的名?可以找回车房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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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9-05-21 14:27:31
  • 建议你咨询下相关律师

    褪***

    2019-05-21 14:27:31

  • 2019-05-21 14:25:09
  • 你女儿的继承权不受影响

    今***

    2019-05-21 14:25:09

  • 2019-05-21 14:16:55
  • 要钱有用吗!重新再来!加油!

    廖***

    2019-05-21 14:16:55

  • 2019-05-21 14:14:38
  • 如果你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也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的基础上适当多分

    苏***

    2019-05-21 14:14:38

  • 2019-05-21 14:10:42
  • 证据 这种事情需要证据 ... 再有就是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实婚姻”这种说法了 .

    要***

    2019-05-21 14:10:42

  • 2019-05-21 14:01:34
  • 1.第一问题,最好有照片一类的证据作为辅助,在现实中人证的话有些不够用
    2.第二个,欠债若是属于正常债务,而非刻意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个中的第二个,那是你丈夫买的吗?若是的话,根据婚前约定来看,没有约定,是你所述的夫妻共有财产。
    3.第三个,这不是遗产继承,离婚这一块跟你女儿没有关系,并且,你女儿已经成年,你丈夫不需要提供抚养费用,同时,你女儿的继承权不受影响

    黄***

    2019-05-21 14:01:34

  • 2019-05-21 13:58:23
  • 咨询过律师,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周边的人群,小区里的邻居物业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已经构成重婚罪!
    还需要再找证据吗?在这期间,为了生存,我借款开店,这个借贷是不是属于我们的共同债务?他在外面跟那同居女人购买的车辆房产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车是落那女人的名下有十一万的车贷他自己每月在用工资还,房产不知道是落谁的名?可以找回车房的财产吗?补充:有一女儿刚毕业参加工作,我们自己所住房产女儿也可以参与分房产吗?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 帮助 请多多给予解答建议补充:是的,上述是在离婚的基础上向大家咨询的.

    杜***

    2019-05-21 13:58:23

  • 2019-05-21 13:52:45
  •   以下是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在此规定中,对于民事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方式等作了相关规定: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在侵权诉讼中一并提出,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一直是存在争议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案例:
    【妻子有外遇起诉离婚丈夫获精神赔偿】刘某和张某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爱关系,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然而近两年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之后因刘某有外遇,双方关系恶化。刘某于今年月以婚姻是父母包办,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分析:原被告双方发生矛盾,双方均有责任,但原告有外遇,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基本准则,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遂依法判决双方离婚财产依法分割,原告刘某赔偿被告张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
    精神损失最高8万元。
      

    李***

    2019-05-21 13: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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