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司机是否属于劳动者?
出租汽车司机是否属于劳动者?
出租汽车司机的职业特点是劳动场所不固定性,劳动时间更具 机动性和劳动效益的明显差异性,他们长期以来与出租汽车公司之 间是以缴纳固定金额的所谓“份钱”,余额为其报酬的方式形成双方 的关系,由此也引发出对这种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分歧。1999 年7月21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颁 布实施了《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劳动理和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 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出租汽车企业应与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 订立劳动合同,并完菁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做 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工作。
出租汽车企 业及其所属城镇职工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养老、失业 社会保险费用;出租汽车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及其使用的农民合 同工应依照1999年5月17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 定,从1999年6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出租 汽车企业(不含乡镇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其所使用的职工(包 括农民工)还应依法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从而明确了出租汽车司机 与出租汽车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
与此相关的司法审判也已有例在先了。所以我们认为,出租汽 车司机应属于劳动者。
问: ,现招聘出租汽车司机
答:什么条件??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