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开车出了个事故,撞了个太婆,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当时报了交警和保险保险出了现场,交警没有,只说到交警队处理,现在材料交过去了,还没开责任认定书。病人住院手术治疗,已出院花费7万左右,其中用了进口材料近3.3万。现在我准备就等把病历复印了去保险公司理赔了。我有如下几个问题:1.病人以后取钢板的费用是否应该去医院开个证明,这部分钱保险公司是否全报。2.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报销比例,进口材料报多少3.应该给伤者赔付哪些费用,哪些又是保险公司不陪的4.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望老师们给指点一哈,年轻人,没经验,谢谢
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伤者,必须立案处理。治疗所花费的钱,一般要看你买多少钱的保险,如果你的保险在冶疗费用以上,就是说你不需要出钱了。还有就是病人需要去做伤残认定,确定事故对他造成的伤害是否会影响伤者的生活。伤者只要出具医院治疗的单据,而你本人买的保险又没有超出限额,保险都会全赔。但也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