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为什么你不愿意呢。公司会帮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回头你到时就算不买房,离职了你还可以退出来的。
其实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为什么你不愿意呢。公司会帮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回头你到时就算不买房,离职了你还可以退出来的。收起
拿不回来;了 ```而且银行会留下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以后再贷款很麻烦了 建议你如果遇到什么事影响还贷,可以考虑把房子卖掉,赚个差价也比被银行强行收回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给付对方违约金,则对方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因你与他人已经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你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只有与对方达成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新的协议
不是 <br/>只是只能代50%的款 首付不少于50% <br/>卖掉后再买如果有正常证明 就可以算一次房贷 只看你心不心痛 <br/>肯定有房贷资格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
你和你老婆写个协议注明购房时其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权属系你妻子个人财产,并给你岳父母出具出资证明
应该可以的!就是不知道您那便银行的情况!但是个人没有什么提就可以贷到钱!!开个公司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要是自己不够的最好和你爱人一起开个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再次祝福你们了!!
首选的方式是你与女方签署协议明确双方共同购房的事实;如不便签署书面协议,应注意收集充分证据证明你和女方共同出资购房。<br/>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应该是参加工作以后。也就是满18以后吧。。。<br/>购买经济适应房如果是单身,肯定还会看看父母的收入。。和生活环境了。。。
协议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原则上是违约责任上规定得严格一点,任何事情留下证据。具体的写法建议找律师代书,一般来说收费不超过三百。
建议,扯皮(耍赖的意思)~~~<br/>合同本身没有写明生效条件,那么,就可以理解为,是要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现在是你签字了,而对方没有盖章,那么,就证明,这份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既然是还没有生效的合同,那么对方拿了你的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他们不肯还,且还要3%的违约金的话,不妨走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全数返还所扣金额。<br/><br/>PS:缴费的那张凭证一定要有才可以!
不可以,首先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其次你们不是夫妻,公积金不支持
你是签了还是没签?<br/> 若是没签,无购房能力的老人签购房合同,需要有你本人提供委托书才可以签。(按揭)<br/> 若是一次性付清,老人也可以签合同的<br/>按照规定来讲:没有购买能力的老人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不过也要看地区是如何判定。在我们这里,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人群签合同无效。<br/> <br/>最好建议联系下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老人是怎么签的字,依情况可以起诉他们诈骗
应该没有问题的。公民有权修葺自己的房屋,对于需要保护的文物也是可以修葺,不过文物部门可能会出具修葺方案,你们要遵守。
2010年12月1日开始,深圳终于有了自己的公积金。按相关规定,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将存入个人账户,可以申请取出。
在进行*房资格审核的时候,*受人一般要提交自己的***,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还要审核您的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被限购,且非本市户籍还要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位于市区边缘的一个山脚下。目前还是边缘,但据说以后就不是了 这个还是确认下,不过30W到还可以
你交的是购房款而不是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一般的情况和开发商好好协商是能更改合同或者说退回二万元的.
其实昆明地产我了解过最好的三个版块是,世博园,滇池和呈贡那边,我现在推荐滇池版块,但是离城市稍微有点远,如果是做投资,很合适,现在很划算买,3000不到可以买下来,但是有人也说体育城也不错,这点我也不否定,但是价格相对较高!~ 我听朋友说重庆地产价格更低,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重庆呢?又是直辖市,你应该多考虑几个城市!
现在普通用的是抵押贷款.就像箭箭说的一样.另外两种方式现在一般很少用到.而且现在贷款放贷也快.还方便.
出租要好些,房子是不动产,留着可以增值,而且在郊区,增值空间还是很大的哦.
gjm740423:你好! 违约就是1000元拿不回。房子没有成交,就没有成交价,所以也就没有成交价的10%。
最好合并为一张产权证,否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针对两套房产分别审批,那么其中有一套房产的贷款利率会高一些,即使变换贷款人,那么你们属于夫妻关系,贷款属于家庭负债,所以其中一套房产的贷款的利率还是会有增加的
两张产证好于一张产证,多出的费用可以忽略,你可能还没有体会过在上海多一张产证可以多一个户口本,多一套独立的房产证的意义。 这些虽然没有改变你房子的本质,但是户口和产证是有无形价值的,等你动迁的时候就知道,它是你的谈判资本啦 对于共80多平方的面积,完全不用担心政策会对你们不利,至于有没有什么陷阱?购房的陷阱主要是房子的信息的真实性的甄别,花50块钱就可以去房交所查询房子的信息,看看是否一致,我都是这么做的。户口可以免费去派出所查是否房子里有户口,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启明星:你好! 我认为这都是媒体的炒作,具体怎样要看国家的统计数据。 我前几天,在电视台经济频道看了一个消息:由于股市上涨,4月上海去年开始下跌的房价开始重新上涨。和股市分流房市资金的报道相反。
后的妃群:你好! 一、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违规的,是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的变相预售行为; 二、你们参与公司的违规行为,其后果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对方(买你房号的人)显然是知道你们这个情况的。 三、只能强行不退他钱了。他写了收条,有没有什么理由告你。
wangluder:你好! 有没有门不取决于开发商,取决于规划是否有。规划有,开发商没有建,无法通过竣工备案审查;如果没有,你不管怎么都没用。
qlsschina:你好! 虽然物业管理企业有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秩序的责任。我没有在现场,不知道个人种的树、花、草是否对公共绿地有影响,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做法显然是合适的。
云浪轩:你好!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选择产权对换比较合适。因为房屋对他来说,不仅是居住的场所,而且是他生活的来源。
关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责任就是在竣工后90天以内上报所有资料,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房管局什么时间测绘、制图、发证都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也不是开发商能够决定的,合同只是约定了开发商上报材料的时限。
您说着个没用,就看您的喜好了 不喜欢精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不用他装修(在北京是这样的,你可以选择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或高或低,也有就是开发商交房时和承诺的材料不一样 协商退部分装修费的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会采用多种方式方法造出抢购的现象,但是买房您要多方考虑 如果是自住的用户价位适中一定会是抢购的景象,因为没房住的人太多了 9000-10000算是便宜的了,再加投资的。 而且政府一直再调控房价现在房价又是随着市场涨浮的 上海又是寸土寸金 只要您现在手头的钱够支付房款或部分房款还是下手吧 再往后您手中的钱够个首付就不错了,我相信您也是看着房价一天天的涨起来的,挣的钱总不如房价涨的多啊
退不了 因为这是您的疏忽 您看房表明您已经实地堪测过确定没问题才交的定金吗 如果房价还行的话 我觉得您就买了吧 越往后越贵 从新装修一下和新房一样 没必要生气
xiaobaby1118:你好! 没有对此类补偿作出规定。但是,因为已经是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法院不会判要他们搬出。不知道当地的廉租住房制度是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试试,老是租别人的房子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你好 房型不错! 1.卫生间可以如图做隔断,做储藏间,这样避免了卫生间门与入口能互相看到的问题. 2.玄关如图多点设计,这样避免出现房间墙的尖角问题. 3.沙发与电视墙建议对调,这样沙发墙宽一些. 问题补充: 每个房间都有窗,采光不错,而且通风也可以,每个房间的新风几乎能穿过整个房间,只要入口门一开,那室内换气数分钟就能一次.
xiaobaby1118:你好! 1、国家没有拆迁征用老夫妇的财产,怎么要国家补偿?没有这样的法律和政策。 2、老夫妇确实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可以申请低保补助。但是他们要每月生活费不到800元,一般也不符合低保补助的条件。 现在国家正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和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老夫妇可以通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shencaifushi888:你好! 已经发现问题了,对方还不认真对待,真是太不负责了。 面对这种情况,一要坚持对方找到原因,彻底处理好;二要清除干净;三要彻底处理好才能办理交付手续后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他把楼层顶面(外部)和室内(内部墙面)都补过了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在室内墙面粉刷或在裂缝处嵌上涂料的话那以后还会漏的。 不过最好还是在合同中写清楚事后的赔偿办法,那对你来说才是最公平的,祝你生活幸福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我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先交定金,要求卖方、中介共同签收;再在中介处签买卖合同,写明房价、已交定金、首期款缴付时间,双方承担费用、中介费、交房日期等内容。再到银行或交易中心托管首期款,卖方赎楼,托管尾款,过户,银行放款给卖主,交楼。如果你需要贷款,则需找先找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批复后托管首期款,卖方赎楼。
假设你们现在结婚了, 房子既是男方婚前所购, 那么婚前所支付的首付和还贷理所当然的是男方婚前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签订的出资证明内容不清楚, 是男方向女方借款?女方赠予男方该首付款?双方各占有产权的百分比?这个东西还是比较重要的, 涉及到女方的出资到底是共同购买, 借款还是赠予.
这个房子是不是期房啊 现在是不是还在建造当中啊 应该是可以的 但是要三方到齐 签一份协议 关键是要出让方出具 你的购房款的收据 和他的当初购买房子时的 购房合同和发票 还有就是你们双方也要签一份转让协议... 这个要看你们双方的诚信了 对方要是诚心的给你下套 你就没有办法了 付款之前去交易中心查一下 有没有抵押 或者法院查封
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以签订之日起。
这位朋友您好!我是21世纪不动产房地产公司,您说的这个房子现在还没房本对吧!那您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吧!您想买一套什么样的房,我可以给您找找.
1、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房东已经违约,你可以追求其违约责任。 你“交出去的钱”属于什么性质呢,是全额交的,还是先交了一部分? 如果是全额交的,可以起诉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负责违约金。 如果是交了部分,那么这部分资金可能属于定金性质,如果属于定金,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返还定金加违约金条款。具体如何选择,要看怎么索赔能够最大程度的弥补损失。 2、诉讼需要经过的时间很漫长,你的案件如果并不复杂,法院会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从开始受理到最后判决需要经过90天地诉讼期间。如果法院认为复杂需要通过普通程序,那么以上期间就会变为6个月甚至更长。因此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3、委托律师费用各地标准不同,这个需要你与委托律师具体洽谈。 总体而言,费用基本上包括法院受理费与律师费等,按照标准的百分比计算费用,一般而言,房产金额较大,诉讼费用也会水涨船高。
建议不要购买,不然你到时钱付了,人家房本办下来还写原来业主的名字。到时房子还不是你的。
我理解的是您想用您现在的公积金里的钱来冲抵房款,并不是要公积金贷款是吗?其实这也算是一次性付房款款。我们青岛的政策是,买二手房一次性付款后提公积金,需要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契税证明,我以前买过一次,是先向朋友借了公积金里等额的钱先付上房款,办完过户后,拿着房产证提出公积金再还给朋友。不知我的回答对您有帮住没有。
中介都有网上交易系统,先从那撤消,然后他们中介得出一份证明交到房管局,让他们办就行.挺容易撤的,不用担心.
你好! 对于售房人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究竟是否有效,在法学理论上有一些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无效。理由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结果是双方相互返还取得的财产。那么由于房价上涨,给购房者造成的利益损失由谁来承担呢?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知自己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仍然出卖自己的房屋,买者明知售者尚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仍出资购买该房屋,所以双方均对这个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负有过错、且责任相当,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此,律师提醒购房者,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一定要谨慎。
不要着急 只要你在过户前把中介费给他 他就会帮你过的 这东西 中介要它没有什么用的 如果你到交易中心办理 也要交别的费用的 还不如把 中介费给他们那 还有以后您还有别的事找他那 你放心他们 那你的钱 一定会给你办事的 如有别不懂可以打我的电话13916376119 我可以帮你解释
这个东西怎么说那? 对与中介来说都没有违约 而且中介一定会为你调节为事的. 只是晚点拿到产证 这个不用着急 如果产证出不来 的话不是你一个人急而 买新的人急 你才一万 他们几十万 都出去了 不急在等等 产证一定会出来的 只是早晚 你又不急着用产证
你好!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是只有《房地产权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二证合一证的。有的地方还是分开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 你看下你办的证是《房地产权证》还是《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房地产权证》,就不再用办《土地所有权证》的。如果是《房屋所有权证》,就一定办《土地所有权证》的。
你遇到这种情况,解决的方法。 只要找到那个银行的投诉电话就可以了。一投诉。就有人为你来解决。反正理在你这里
合同范本最后明确规定甲、乙、丙三方必须填写相关负责人名字、电话,并分别签章,丙方必须填写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字、注册号、协理、协理号,以保障合同的安全性。
不是。普通居民的公积金申请额一般就是40万元,即管理中心将客户的评级,如果分为AAA,AA的话,那么还能增加额度。AA上浮15%,AAA上浮30%。象你们的情况可以申请贴息贷款。一般的办理都是由开发商合作的代办公司办理。
如果要在产权证上面加你的名字,你们要去房管局做产权变更,手续由那规定,而且手续费要按买卖那样收,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话,那么只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就可以了
可以申请,因为你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12个月(含)以上。提供资料如下: 买方须提供资料原件 卖方须提供资料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军官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学历证明 职业资格证 (国管)收入证明及与公司劳动合同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军官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房产证 原始购房合同 收到首付收条
是事业单位,也属于公务员,待遇吗还不错,在普通公务员中应该是中上的主要是奖金方面
都不是很准确。一手房贷款一般就是开发商委托代办公司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然后办理,这样比较省事,但是增加了费用,不是一定要他们代办,自己也可以办理。不是向银行申请,主要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其认可的担保中心申请。至于说哪家银行,主要看是公积金指定的银行办理,不是哪一家都有权利做。也不是在哪一家缴存公积金就在哪一家做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积金贷款是你借用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要支付利息的,但公积金贷款利息很优惠,比商业贷款利息低很多。当你连续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的期限,你买房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你购房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你可以凭购房合同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申请支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
你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应该先付定金俾业主,然后买卖双方到银行签公积金的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同意贷款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交易手续的当天你再付首期金额俾业主,这样子就可以保障你们双方利益。交易过户再送入房管局抵押出他项权利证后,银行凭他项权利证及已公证的借款合同等其他资料,然后由银行送公积金中心放款,由公积金放款到银行,银行将笔贷款划入业主帐号后,你开始供款就可以取回房产证了。
你的这种享受分两种 第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连续缴存6个月(含)及累计缴存12个月(含)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不是唯一条件。 第二。可以提取。提取条件。1发生住房消费、装修等。2退休、离职、移居等。3死亡。 所以无论如何公积金永远是你的,如果没有使用一直存在帐户里,还没有利息税
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就是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是象你说的购房(发生住房消费)以后可以提取,但不是唯一条件,不知道你问的是申请呢还是提取呢?
可以回你缴存公积金的地方提取你的公积金,手续和自己贷款的一样。最基本的资料就是要: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发票、结婚证。但可能个地区不太一样,所以你最好问问你缴存公积金中心
中介在胡说,公积金贷款无论是利率、扣款方式都比商业贷款优惠得多,分明是他中介怕麻烦,或是无资职的黑中介才会这样说不要听他的,你直接到你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什么问题都清楚了。
第一你的公积金要正常缴纳 第二看你的第一次购房是否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如果使用了,那么要先还清第一次的贷款才能申请第二次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您先生的名字才可以用他的名字申请公积金做贷款业务,但是夫妻任何一个人买房后,双方都有权利拿着购房发票和房屋买卖合同提取公积金缴存金额,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没还清,是不可以用同一个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
单位是按照上年工资台帐(税前)的总额8%-10%的比例进行扣划到公积金中心,同时单位再把相同的金额同时缴存到管理中心。也就是说,你和单位各出一半
第一,将工资条中的住房公积金一项的金额乘以2既是自己每月的缴存额。 第二,去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第三,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管理部查询。 第四,利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查询,方式如下 1持卡到各管理部营业大厅的专用查询机和工行、建 行的ATM上查询 2拨打当地的自动语音电话查询。北京的是95001300/96001300 3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北京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