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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不算存在劳动关系,可不可以争取到买社保和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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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不算存在劳动关系,可不可以争取到买社保和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我不是应届生,有会计证,但没财务方面的经验。今年三月,我在一个培训和帮人做代理记账的公司学一个会计班。那里的老板看见我学得快,刚好又有一个人离职,就叫我过去上班。我就去了,当时没签合同,没买社保,我想着就当是上课吧,没有要求。11月,我离职了,要跟老板交接工作。他让我签了一份约定,说是XX公司的学员我,下面的内容就是说我交接完后15天内如果单据不见了,我有义务回去帮他找回来。如果我不签,就不用交接,就不用拿工资了。我当时就签了,然后交接了。但是他以我没把账登完为由,要我回去登完账本才发工资。这时我已经搬离了原来住的地方,回去很花时间和车费,我就说我没时间回去登了,你要不就扣我工资吧,他不肯。就这样我们吵翻了。 
现在大家都撕烂的脸皮了,我的问题是,以我这种情况,是算员工还是算他的实习生或见习生?有没有争取习社保的权利和要求他赔双倍工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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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8-05-17 04:46:33
  • 首先,你在3-11月期间不是学员,是领工资的员工,应该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有责任跟你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公司支付你劳动报酬是它的义务,任何无故扣减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建议你向本市劳动监察书面举报,举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并以此为由要求赔偿。劳动监察会为你追回损失的。
    如果劳监只帮你追回了工资,未拿到赔偿(有的地方,劳动赔偿是需要劳动仲裁确定的),建议你继续向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往***

    2018-05-17 0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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