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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治安处罚后,是否还能追究刑事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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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治安处罚后,是否还能追究刑事现任?

一农民93年购买了县公安局公开拍卖的猎枪一支。一直藏有该枪,2004年因此被县公安局治安处罚:拘留15天,没收该枪。今年8月,县公安局又以同样理由,把该农民刑拘、逮捕,现正在审查起诉。
请问:该农民是否会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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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8-02-11 18:23:42
  • 首先,公安局没有权利拍卖枪支,若拍卖也必定没有合法登记,故所“拍卖”得到的枪支就是黑枪
    第二,公安局所处罚的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并不能代替刑事制裁,但先期所处羁押时日可以折抵刑事判决的刑期
    综上,此类问题属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刑法所规定的罪状,罪名都是以假设公务机关无过错的情况下设定的,而这里公安局明显存在过错,由于其过错索引出的刑事责任应该由谁负责,这是一个现在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故本案法官判案时必将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
    据我七年的法学经历,此类案件就算公安部门向法院移交起诉,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a***

    2018-02-11 18:23:42

  • 2018-02-11 16:23:42
  • 是否有合法登记,若无,根据我国刑法此已构成私藏枪支罪当可追就刑事责任。

    席***

    2018-02-11 16:23:42

  • 2018-02-11 12:23:42
  • 不可以~~!!!
    

    g***

    2018-02-11 12:23:42

  • 2018-02-11 10:23:42
  • 当然可以再行追究刑事责任的。

    l***

    2018-02-11 1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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