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如何处理,解除?
因别人的事,公安过来传唤.他们只出示公安证,没有任何文件.并且带上手铐..这样合法吗?事后,给开了张"监视居住".但没要求报到..这要怎么解除?
刑法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所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住所.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 在传唤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做证 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58条规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5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2、公安部门的行为可能不规范。采取强制措施,应当出示法律手续和公务身份证件,法则,就是手续不全,违法。 3、传唤时带手铐,是拘传,应当有传唤证。监视居住看来有手续,问题不大。 你可以反映情况,要求办案人员答复。
楼上两位都说得对,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的强制措施,但这绝不仅是“因别人的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一定是涉嫌犯罪了。 如果确如你所说的那样,公安局在带人的时候没有任何“文件”是存在程序问题了,在“监视居住”之前应是刑事拘留,是应当送达拘留证,并告知的权利义务的。 但现在你追究这些并无意义,就算是公安机关在程序上有暇疵,也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审理和判决的。既然涉嫌刑事犯罪了,当前首要的是找个律师,帮你打这场官司才是。你没说明究竟是为什么,这里也不便就问题的严重性发表意见。
答:公安机关进行传唤时,如果违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出传唤时间的,当事人可以向传唤的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