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婚姻中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有一个男性朋友A君,早些年在他还小的时候父母共同买了一处房子,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一家三口生活得挺好,可是后来其母因病去逝,没过多久,父亲又娶了一个后老伴(正式领证了),现在A君要结婚没有房子,想住父亲的这处房子,可是父亲的后老伴说什么也不同意,各种阻挠,显然是怕A君占了这个展开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的母亲病逝死亡,则A君的父亲与母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死亡而自动解除,(死亡是婚姻关系解除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则产生继承。关于该处房子:虽然房屋产权证明上面登记的是A君父亲的名字,但是一方面从事实上来说:是A君父亲母亲共同出资购买的,这需要证据证明,证据可以包括:其母亲的出资证明(如银行汇款备注记录)、双方亲友的证明……等。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A君母亲出资,那么也不用担心,最新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达到一定年限,该房屋可以视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如果A君父亲母亲之间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制,那么就按照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合理分割。A君父亲和母亲一人一半,其次,A君母亲的一半产生继承,如果存在遗嘱,则优先执行遗嘱内容,其次,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即A君父亲)、子女(即A君)、父母(即A君母亲的父母),三人均分A君母亲的一半房产份额。
当然均分是理论情况,是一般情况,实践中数额可能会变动,考虑到照顾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的利益。 最后我还想说的一点就是:A君父亲在A君母亲死后又娶的行为是为法律所保护的,其子女不得干涉其婚姻自由。另外,只要A君的父亲未支付A君规定数额,则A君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敝人薄见,仅供参考,如需要请至当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您好,母亲去世后,A君和父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该套房屋一半的份额。如果A方老伴阻挠,有权要求分割该套房屋。
1.父母共同买房子,房子为父母共同财产。 2.母去世。发生继承,父母各占一半,母一半再由父子各继承一半,即儿子1/4,父3/4。 3.父再婚。因该3/4房产是婚前财产,依照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化。 4.A君要住,后老伴不让。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 5.目前房子产权仍是第3点情况。 6.若父去世,房产再次发生继承。3/4产权由后老伴和儿子继承,即后老伴3/8,儿子5/8。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可是后来其
显然是怕A君占了这个房子,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都谁有份?
法律上讲,这个房子应该是你父亲和A君有份。具体份额参考如下: 首先这栋房子应该为A君父母的婚后财产。在A君父母共同共有,在A君母亲去世后发生了遗产继承,作为子女应该享有继承权。因此A君可以继承其母亲遗产一般的份额。A君父亲继承另外一般。所以A君在房子中应该有1/4的份额。
答: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