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我的提问
我的回答
今日任务
我的设置
退出
保险事项问题
李某就其财产投保了保险金额为5 万元家庭财产保险,并注明了现在的地址为保险地址,在保险期内,李某的住处被其保姆盗走部分财物,造成财产损失2 万元,据悉,李某的家庭财产为20 万元,那么根据我国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规定,保险人应该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0 元。 为什么啊??谢谢
家庭财产保险中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的人造成的损失除外责任。
璐***
2018-11-30 01: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