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名义享受利益纠责吗?
以借名义享受利益纠责吗?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按照法律条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请托人以借的名义,把房、车或者其他重大物质利益的使用权交给行为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关键要区分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是否属于真正的借用关系。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答:别人冒用我名义提起虚假诉讼,,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真实虚假诉讼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