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类商标和14类商标为同一个名称,是否会存在侵权问题
我经营玉器,在14类注册了“原子城”商标,并使用在玉器包装上。 另有一个外地人在39类注册了“原子城”商标。现在,他投诉我,说我在玉器包装上使用我自己注册的“原子城”商标,侵犯了他的商标注册权。当地工商局也来查我,要处罚。 请问,我在我的产品包装上使用我自己注册的商标有错吗?
不构成侵权。 你注册了14类的商标,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属于合法使用。 对方注册的是39类的商标,39类属于服务商标,也就是提供包装服务的。你没有从事包装服务,更没有在提供包装服务中使用该商标,不构成侵权。工商局的处罚也就没有依据了。 目前地方工商局负责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但是全中国工商系统中,真正懂商标的没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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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未撤消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