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能给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对说:因已过开红字发票的期限,我司能给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如果给供应商开具发票,我司还需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吗?
向会计师事务所请教一下
开票基准就是真实交易,然后办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答:就说是质量问题,对方公司要退货. 还需要对方的拒收证明,这样你们那边才会同意让你开. 带上作废发票,和公单,还有对方的拒收证明到税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