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的相生相克,体现的形式多有不同。比如,在《难经》中将“生我”和“我生”比喻为 “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为 “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 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同理,在《内经》中则将“克我”和“我克”称为“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 “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