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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10月份出了工伤,签定为十级现在离职怎么和公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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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10月份出了工伤,签定为十级现在离职怎么和公司结算

我2010年10月份出了工伤,签定为十级现在离职怎么和公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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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5 05:06:51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你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现在你离职,除了当时鉴定为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你还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公司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以你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件为依据。
      
    (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实发工资)。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侯***

    2018-06-05 05: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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