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钱上你们已经商量妥当,去做个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如果在钱上你们已经商量妥当,去做个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了收起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紫冰加柠檬:你好! 1、拆迁补偿的价格是房地产评估价格。为了拆迁评估简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准价格(你是的标准可能就是这个基准价格),评估时参照基准价格。但是,基准价格必须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因此,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江西调整。2004年到现在已经3、4年了,市场价格变化相当大,2004年的标准肯定不能作为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参考,你可以向上级申请复议或者请求当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 2、如果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你说的拿房),过渡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选房子最主要的是地理位置,因为它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是价格、户型等因素,你所说的是板楼的情况,要看城市的所在,北方严寒的地区要求保温,因此中间的户型比较好,如果是山东、河南以南的地区,东西的房子比较通风、明亮,也不错,现在可以采用镀膜玻璃,就是西晒的房子也没有问题。
容积率是指小区建筑面积除以小区土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建筑物底层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同样,绿化率也是绿化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在拆迁回迁合同中是如何定的就如何办理,早迁早选房这是肯定的,目的是为了早建,你迟迁,影响了房屋的新建,拖的是大家的时间,所以后选房也是合理的。后迁的人只能就房屋协商好的面积来选,并由选搬的人选完后,才顺序选取。这就是所谓的鼓励搬迁政策中的一个。
我怎么 觉得你说的是南京的 阿,南京在2007年1月1日后实行新版合同,对这些条款有约定,但是只是对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如卖的房子是之前预售的是没有相应条款的,你加也没有地方,争取也没用,但新版合同你不说要求加也是一定会有的,所以觉得权根本不在购房者。
比如: {一级科目}开发成本 {二级科目}房屋开发本(土地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三科科目}**项目 {四级科目}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要想核算的比较细,在土地搬迁这类明细账下,再按细类分一下,细类下面,再分到施工单位(或提供设施单位) {五级科目}土地征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搬迁补偿费) {六级科目}**单位 以上是房地产单位习惯性的设置,当然还有另一种办法,只是常用
我相问一下.楼层一样吗?你现在的房子.一个是南北房(或者说是东西房.因为你只说前后采光)一个是朝南的.我建议你选前后采光的,因为现在一般选房首选通透.然后选朝南的.在选东南,西南.然后在选东西.朝向选完.你要看楼层一样吗?多层楼选三四层.高层选3--18层.因为多层一般在房地产来说都是金三银四.高层3-18层一般都是在原价基础上加价2%-3%.最后你看你的房子用途.其实如果就是二个人住的话.饭厅小点更棒.二人世界呀.呵呵.你给的情况太少.只能说到这.你看看还有补充的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交楼时间没相关规定,开发商按预计竣工时间预定交付日期。 一般认为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经为房屋提供了保安,保洁,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等服务,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但是没用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和物管进行协商。
一般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因为加进你的名字实际上意味着你父亲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或是卖给你. 正规的作法是你父母与开发商协商,从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备案的合同,重新签订. 最好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毕竟各地的管理方式不完全相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现房也要有交房时间啊,你什么合同啊?从没见过.那你就拖着吧,反正物业都说了你还不信,难道叫他写下来啊,呵呵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首先如果说你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直接过户,因为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能住满五年,确需出售的,可以按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例如他当时购买时是花了二十万.他现在要卖三十万.剩余的十万可以写一个补充协议,把这十万做为装修款折给他.如果说你们就是办个公证的话.一般公证有效期也就是一年.一年后业主找不到了,或者说业主涨价了,都会是问题的.
乡里想强行手回怎么办? 乡里不可以收回有合同的 国家想收回怎么办?以后要是拆迁,补偿上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国家收回你就没有拆迁方面的土地补偿 如果要买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温乡里有没有可能国家出让土地。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我和你一样,和男朋友还没结婚就按揭了房子,不过我比你幸运的是我们感情很好。我想我可以帮你,因为我男朋友是房地产公司专门办权证这些的,对这些非常了解,只可惜现在他睡觉了,嘿嘿,我明天给你答复把,或者你 36265745 我一定帮你问清楚,你别着急! PS:我不是冲着你的悬赏来的,只是为你着急,分多少不重要,问题解决了才是大事! 咨询后答案: 一:首先你要做的是抓紧时间去开发商那边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房交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那还好说,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在合同上改名字就是,但需要你女朋友配合一起去。如果已经备案,可与开发商私下协商让开发商把把已备案合同注销,然后再以你个人名义购买这套房子 二:一般产权证都是交房以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都可以和你女朋友一起到房交所把她的名字去掉,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根据各个地区的情况而定。如果产权证办理下来以后再去该,那就麻烦了, 所以一定要尽快去办理,越早越好。
除非你不要定金了,或者能找到所买的房子有影响居住的因素。否则你就退不了房。
虽然你是公方,但是已经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合同当中自然会提到物业费的缴纳方法。而且,物业费也确实应该交给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 物业费是谁使用就交给谁。
定金!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退;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要双倍返还!而订金在法律上只是预付款,与违约责任无关,任何一方违约都只是返还预付款,只能用约定的其他违约予以制裁!
这种情况就全看你个人的态度了。因为根据规定,可以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退房并全额退款并获得相应赔偿。但是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毕竟太麻烦。 你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一定的赔偿,但是开发商不一定肯干,他们都很牛,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打官司,结果你会赢,但是判决结果赔偿你的钱不够打官司的。所以你也不会这么做。 最绅士的做法是和开发商沟通一下,大家都坐下来谈一谈,看看用什么方法解决。是签订一个补充合同,还是重签(一般不可能),还是找公证处公正,等等。你这样的态度,开发商一定会觉得很不好意思,而且接下来的事也不用你抄心,他们会搞定。说不定还会主动赔偿你点什么。 当然,如果他们的态度及做法你无法接受,那么你就只有采取法律手段了。
正确。外墙属各用户共同分摊的,既然已经分摊出去都卖钱了,开发商说签一合同给你那也是无效的,因为开发商不是所有权人。 楼顶因为不算面积,是无所有权之说的,看谁能够利用了,只要你不建信号发射塔就没事。
田田:你好! 只要是你们婚后办的房产证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权属的法律证书,而房产证没有办之前的买卖合同只是一种债权关系的法律凭证。 当然,你们可以在房产证之外申请办理一个你名字的《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说明一下,增加一本工本费。
房价是以建筑面积来计价的,套内面积除以建筑面积得出一个得房率,你的房子公摊面积这么大,就是说明你的得房率相当低。 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建筑面积是写清楚得(包括套内面积多少,公摊面积多少),但是一般都有补充说明,建筑面积以物业实际建筑面积多退少不,但是无差不能超过0.3%。 所以你得这种情况是正常得,公摊面积变化了,虽然套内面积没有变化,但是还是影响了建筑面积得变化,而房价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得。 所以你要补一个差价了。
上面龙行天的回答是比较完善的 我建议的一点就是房款交付的时间,最好分为三个时段 一、定金交付,即双方签定买卖合同的同时,一般为交易金额的5%左右 二、如果你是按揭的话还存在首期房款和余款的问题,首期房款最好找银行做资金监管(大部分银行是可以提供免费监管的,例如建行,招行)你先把首期款放在银行,银行方面会出具首期款证明给卖方。然后去当地国土部门去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国土局会出示递件回执给买方,按照回执日期,介时买卖双方同时去国土局交税取证,取证后双方去银行签定放款证明,银行会放首期房款给卖方(若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则放全款)。 三、取证之后随同银行办公人员办理抵押手续,手续完成根据地市不同银行会放余款给卖方(一般为7至15个工作日)
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都是分开注明的。但是现在政府为了防止开发商随意增加分摊面积,规定只能按套内面积计算房屋价钱。开发商一般都是将建筑面积折成套内面积。 以5000元一平米为例。5000*41.94=209700元,再折成套内209700/40.59=5166.30元。 看你的合同签的是什么面积(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套内建筑面积41平方米是你的预测面积,你实测的套内面积是40.59平米。开发商应该退你钱。
问题一:我和朋友还没结婚,购房合同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如果能的话需要去公证吗? 可以写两个名字,除非你们明确产权比例要不不用公证 问题二:朋友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我不是本地的户口,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不可以
这个房子是你的女友的。无论钱是谁付的。看看你的女友是什么人吧 如果你没看错人,你还有机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