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会计凭证进行销毁?
为什么要对会计凭证进行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答:好像是15年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销毁详情>>
答:会计初级职称 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详情>>
答: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公安医院对面)。 中心业务范围: 1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办.考试、年检工作 2、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详情>>
答:不用单独继续教育会计证教育的时候选初级职称的类别就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