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经营烟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烟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