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件复印件;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件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件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件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的还应提交国务*证*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书复印件或许可*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