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集体户口办理要求有哪些?
南昌市集体户口办理要求有哪些?
1、分配落户凭省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 2、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 3、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 3、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有迁移的,要求投靠父母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亲属关系证明予以办理。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主动将集体户的户口迁出: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