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你应当得到双倍返还定金。
我认为你应当得到双倍返还定金。收起
在深圳,注册公司下来,如果没有租赁合同要开基本户可以吗? 现在给你肯定的回答! 普及一下对公账户(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 对公账户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注册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 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 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怎么开对公账户(基本户)呢? 1、深圳公司开基本户需要法人亲自到场;没有法人只能换法人开户了 2、需要带齐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三证合一); (2)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 (4)如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想多开个网银,可以携带公司另外一个同事的身份证原件。 每个银行要求资料可能不一样,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咨询下银行的工作人员。 3、开户行年费多少?每家银行每个区的年费都不一样,比如农行建行年费1680,工行年费 1200,首年免费,只是开户费500,有的地方是498; 4、具体在银行办理开户的时候,办理过程需要花多长时间? 开户须填写公司详细的资料以及一些表格,整个办理过程大概需要1个小时左右。 5、开户时间要多久? 因为资料要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整个开户下来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6、是否需要存钱进去账户? 不用往账户存钱,但是需要1-4万现金激活账户,激活后即可提取。 7、注册外地公司可以再深圳开户吗? 有客户问我外地的营业执照能否在深圳开基本户,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开基本户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了,建议客户选择营业执照所在地开基本户。 8、开户需要租赁合同吗? 深圳现在开户越来越严格,大多数银行需要提供红本租赁凭证才能开基本户,也有少部分提供租赁合同可以开。
不需要交纳押金! 一是因为这是岛上(酒店就是岛),你不交纳押金的话,即使你损坏了酒店物品,你也跑不了:))) 二是因为你预定酒店的时候都已经把住宿费用预先交给了旅行社或代理,否则你也去不了 三是你在岛上的一切费用(除了小费)都是记帐,在你离开酒店的时候在前台结清! 另外,我建议你带点现金就行了,因为你的住宿费用甚至包餐费用都已经事先交给旅行社或代理,已经由其给酒店了,你去酒店的花费就是水上活动的费用以及吃饭(含点饮料)的费用,不会很多的,一般两个人带1000美金是足够的!这样刷卡也行,交现金也行,双保险! 然后再带点一美圆的零钞(20美圆就行了),用来支付小费!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2)租赁物的数量;(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期限;(5)租金;(6)押金;(7)租赁物的维修等。
房屋租赁合同,即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的合同,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的含义,概括地说是指房屋的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交予承租方,承租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期限届满时,将承租的房屋完整无损地退还出租者。经租赁双方协商的这种权利义务关 系,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的协议,就叫做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双方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 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和特点。合同应注明房屋坐落的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房屋结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房屋的幢数、间数和总面积等。 (3) 租赁用途。房屋的用途关系到城镇开发规划、房屋出租的期限和租金等问题,故房屋租赁合同应予以明确。 (4) 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应当是有期限的,而不应是无期限的,租赁期限包括了租期和房屋交付期限,期限应具体到某一天。 (5) 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不仅应写明具体数额,而且还应注明租金交付的方式,是按月还是按季或按年交付。 (6) 房屋修缮责任。合同中应尽可能明确房屋修缮与保养的项目、方式及费用的承担。合同没有规定的,应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出租方负责房屋的维修、保养,但如果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7) 转租的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如合同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将适用法律法规关于转租的规定。 (8)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 违约责任。 (10)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 合同的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这些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实践中,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具体载明以上内容,没有这些主要条款,那么合同就难以履行。
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租赁合同,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期限较短的合同一般来说租赁物的价值不大,经使用后消耗也不大,租金也较少,证据也不易散失,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分清责任,所以不要求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期长的合同租赁物的价值通常较高,租赁物经使用后消耗也较多,租金也较多,证据也不易收集,如果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在发生纠纷时就有据可査,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如果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不因出租人的死亡而无效,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 房屋。
因为他们是亲兄弟的原因,相互都不承认转让过,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一般而言,“订金”是一种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还的,除非双方签订 的合同另有规定。开发商一般应在签约后将“订金”及时退还或者抵充房 款;而“定金”是一种合同的保证金,如果买方违约,是不能要回“定金” 的;如果卖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因此,买房者在认购书上签字的时候, 一定要看清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因一字之差,给自己造成 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 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 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 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案中,虽然甲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日期,但这并不 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无限期的拖延办证。对此,我国司法解释做了规定,即对于 期房,如果交付房屋后超过90天,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的,那 么购买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可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甲因为没有房产证导致房屋无法出租,致使甲损失了本来可能获得的经济收 人,作为间接损失,甲可以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 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 起90日;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 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本案中,被告乙只是房屋承租人,不是涉诉房屋的所有权人,他的卖房行 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擅自处分他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有权 追回。但是,如果买房人善意取得该不动产时,原不动产的所有人就不能追回 该不动产。本案中,买房人甲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1)甲不知道乙不是真正 的产权人,乙无权处分该房产,甲购买该房屋是善意的;(2)甲已经付清房 款,也就是支付了合理的对价;(3)甲已经就该不动产到房产部门进行了过户 登记,该房产已经过户到甲的名下。因此,甲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该房 屋的所有权。至于原房主丙的损失,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乙承担侵 权责任,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房产登记部门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 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 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 产的所有权: (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 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 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 诸问题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 恶意违约所造成。房屋是普通百姓赖以生活的安身立家之所,大部分的买房人倾其一生的积 蓄买房,一旦卖房人恶意违约就会使买受人遭受莫大的伤害,不仅在精神中受 到打击,而且由于房价快速上涨,不可能再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住房。因为房价上涨,房屋差价就是由于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 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的差额,属于卖房人违约使 买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是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 房人进行赔偿。买房人向卖房人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人民法 院应予以支持。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 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 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北京市建委公示的《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买卖双方填写信息表时,需要对标的物进行确认,并明确价款、支付时限等内 容,随后进行网签。因此,网签的内容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1. 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 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 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 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人网签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 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 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的合同第一部分和印刷 版的第二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 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 双方。 5. 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 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 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地 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 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 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网上签约完成后,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首页“存量房网签查询”栏目,凭买卖双方签约时设定的密码,可查询房屋签 约情况及转移登记办理进度。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合同中买受人或资金划转 方式变化的,当事人应按照预先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对 网上信息注销的期限与方式的约定,到服务窗口办理网上信息注销。网签其实 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网签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以防“一房 二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及有关规定虽然允许承包方自主流转承包经营权,但对以转让方式流 转的,法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不仅要求转让双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且 转让应经发包方同意。本案中,2001年,甲外出打工,将其15亩承包田租给乙 耕种,并由乙交纳各种税费,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尽管村委会将该情况 登记人账,并按耕种情况调整了两户的上缴金额,但是,本案中乙未提供证据 证明甲乙就诉争的15亩土地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本案甲持有 的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明确记载甲对该田有承包经 营权,而且乙已经过行政诉讼,该证也没有撤销,应当认定其效力,成为甲对 该地有承包经营权的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据此认为乙没有取得该地的承包经 营权,判决乙、丙两将该15亩土地返还给甲,依法保护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 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你要不满意租房者,你就告他在他前面还有一个朋友(或同事)也满意,但他与家人要商量,很快有回复。下次他来电话时你就告他你同事已决定租了。 <br/> 找人住在隔壁房间,有什么注意的方面吗 这个问题多了只能说几个主要的1/正经人2/最好没小孩,吵闹。3/他的工作时间和你基本一致,别你10睡他2点下班。4/说好别往家带人。关键是第1条就考你的眼光和运气了。
其实很多小区的租房信息并没有在网上发布 <br/> <br/>你可以去你学校周围或者打工点周围的小区,问问物业,那里也有租房广告什么的,比在网上找实在得多
你好<br/><br/>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是在网上看的,你可以注意下是否注明了是免中介<br/><br/>1.一般是不需要的,如果中介或者房东不提,你不要去问,如果提了,你就说看房还要什么看房费,如果要的话你就说另外找房子<br/>2.一般价钱都是有商量的余地的,但是幅度不会太大<br/>3.一般也就是一个月的租金的样子<br/><br/>-------------------<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有效的方法是报给附近的中介,因为用他们的专业和门店优势,很快就会租出去的,你不用承担任何费用<br/>如果自己租的话,要把发贴的标题中关健词写出(地段、价位),这都是租客在网上搜索的关健,再把下面的出租信息写的详细一些,更能吸引租户,最后要注意更新的时间,上午11点后,下午16点到18点,晚上19点到21点,一般更容易吸引到租客
到现在为止没有找过中介,还是感觉中介不如自己更可靠,其实不是所有中介都不好,但毕竟有不好的,所以把市场做差了。大家信任度就低了!
你首先要看看光线如何,噪音的影响大不大。其它的应该可以设法解决。如安装防盗网等。<br/> 另外,如果是繁华地带的话你的住房的升值空间还较其他楼层的大。有可能被相中租为写字楼。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我耐心看了你的遭遇同情中.....但是你也太笨了~~第一次合同到期是你不愿意就不应该蓄约呀~什么叫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完全是扯蛋~合同约定时间一到一方不愿意继续的合同就解除了~直接叫他们卷铺盖走人~!现在你又继续签了一年~你单方需要提前解除当然要副违约责任.(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承担)那还是只有协商.但是就你目前的信息看来协商很难呀~~~你应该第一次就来问的嘛~~~
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他租地盖房子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br/>2、你们的租赁合同无效,他就不能要求你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了。但根据上述解释,违法建筑是可以收取占用费的,你住到哪一天就要支付相应的费用。<br/>3、理论上,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退回相关款项,但周期很长,而且金额不大,不是很划算。<br/>4、现实的说,你基本上没办法投诉房东,当然你可以试着让当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来调解。
沈阳 苏家屯 辽宁中医 周围 不错!
我的意见不应该不讲诚信,你可以满足他的小愿望也可以,比如4500元,给他500请你吃顿饭,他也不白给公司跑腿,其实市场价老板也知道,如果事情败露,他会丢了工作,你也会受到一定得处罚
1.6*200-1.1*200=100 100*800=80000 <br/>你没有违章建筑,你的建筑都属于合法面积(此项针对非法建筑面积)<br/>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一户500<br/>你要是没租别人房子,别人也没租你房子,不需要考虑租金补偿(此项针对租房)<br/>超过时间搬迁,每个月一户300*2
第一,可以要求房东给你复印件<br/>第二,你可以问一下居委会或者邻居就能确认这个房屋是谁的了,很简单的。<br/>第三,签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需要正式文本,随便去网上下一个就可以了。<br/>第四,注意签合同的事项了,比如取暖费了,物业费了都由谁来缴纳,你租住的那天起是否所有的费用都不拖欠,还有你退租之前多少天要告诉房东了。还有房屋本身自带的东西或者房东提供的东西要有清单并签字确认,否则多了少了的不好说哦。
1、房屋转租的,如果没有原房主同意,你的转租合同会无效、影响你复习计划的。<br/><br/>2、你可以和二房东说:如果他不同意你解除转租合同、不退你租金的话,你会直接找原房东说明真相、使你和二房东的转租合同归于无效,转租合同归于无效后,二房东必须返还你的租金、他和原房东的关系还会闹僵,让他自己决定。<br/><br/>3、你不能给他找转租人:他和原房东的合同已经约定了不允许转租,你再找来的转租人将来合同无效,还会找到你、还应由你赔偿你找来的人的损失。
百江这里本来就是杂乱的大社区不需要等以后 这个方面不用想了 但是自住房请考虑自己交通方便 每天单趟花在交通上半个小时 一天就一个小时 一个月就起码24个小时 日积月累人的生命也就这么长白白被消耗了
可以使用百度地图的搜索附近功能来查找房子。<br/>手机百度地图:<br/>启动百度地图应用程序,进入地图界面,直接定位到当前地点。<br/>进入地图界面后点击,左下角的附近选项,进入附近列表项。<br/>进入娱乐列表项之后,点击房子选项,可以在附近的房子列表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类型,房子价格。然后点击进入房子的详细信息。<br/>PC端百度地图:<br/>打开百度搜索输入百度地图,进入百度地图主界面。<br/>然后我们在左边可以看到菜单选项,点击上方的房子频道<br/>然后在左边列表中就会出现相应的房子列表,地址,价格等等详细信息,我们选择好点击预订即可。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