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多半年,不交房租,也不签订合同,而且态度和恶劣!
房子是在09年正月租的,当时他们只签订一年的合同,首付2000,其余的三个月内付清,可是钱是快过年给的,咱心想,谁都有难处,给了就算了啊!今年他们要求我们给他们盖房子【他们是私人开的幼儿园】,我们说你们盖,他们就不打算租房了,最后我们要用房,他们又说还要用。【最后才知道,他们去看房子了,那家人问他要了4万,还不带后院,我们十几间,什么都带,只租了5000多】,那就用吧,但是给他说今年的房租是要涨的,可没有想到,我们和他去签合同,,他不但不签,而且也不给钱,【那已经过了3个月了,还有去年的水费电费】,一直就托,说还没有到给钱的时候,问他要了好多次,态度真的很恶劣,【那女的我就没有见过那样蛮横不讲理的】,九月份问他们要【那是给我妈妈看病】,他们不但不给钱,而且还跑到我家里闹,说的满嘴真理,可是就是不给你房租,看你把我能怎么着!骂也不是,打也不是,大家给我出出注意,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这种事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要么你找人把东西给他们扔出去,留下值钱的付欠款;要么就诉诸法院,不过在这之前要将他们欠款的证据留好,再报公安局备案,当然,如果公安局能帮你把他们赶走最好了,你不会还打算让他们继续租你的房子吧?你是哪里人哪?怎么这么无法无天,要在我们这我断水断电封门,早把他们赶走了。反正,人善被人欺是肯定的。你也得强硬点,你是房东,怎么搞的好像是受欺负的访客似的。
这种事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要么你找人把东西给他们扔出去,留下值钱的付欠款;要么就诉诸法院,不过在这之前要将他们欠款的证据留好,再报公安局备案,当然,如果公安局能帮你把他们赶走最好了,你不会还打算让他们继续租你的房子吧?你是哪里人哪?怎么这么无法无天,要在我们这我断水断电封门,早把他们赶走了。反正,人善被人欺是肯定的。你也得强硬点,你是房东,怎么搞的好像是受欺负的访客似的。收起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