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基础关系为何不是票据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为何不是票据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是票据关系产生的基础,它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基础关系。而票据关系是当事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实施票据行为产生的票据权利和义务关系。票据关系总是因一定的原因或者前提发生,比如,因与银行存在资金关系,银行应申请人的申请而签发的,付款人为出票人,银行为承兑人,出票人指定的他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那么,因与银行存在的资金关系就是票据关系产生的前提,是票据的基础关系,而出票人签发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收款人接受票据(有的还包括票据保证行为、背书行为等)是为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票据行为,出票人、承兑人、收款人等因票价行为则产生票据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是指实施票据行为的原因,当事人是基于什么原因为票据行为,这种作为授受票据原因的基础关系就是原因关系,比如,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当事人基于这样的合同关系,实施背书转让行为,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就是票据的原因关系,合同当事人在票据背书转让中就是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背书人完成背书转让行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签章并记载有关事项,就在票据中形成了新的票据法律关系,被背书人即是票据的受让人、持票人,依法享有请求支付的权利,票据上签章的人是义务人,承担支付或者担保支付的责任。票据预约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就授受票据达成的合同或者默契,是介于原因和票据行为之间的一种基础关系,有了这种默契或者约定,当事人才自愿实施票据行为。
当事人之间先有原因关系,再有基于原因关系的预约关系。
答:按照票据名称区分,有三种票据关系。 (一)汇票关系 因汇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系,是汇票关系。 汇票关系最基本的当事人有三...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