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问题!
我于五月二十三号经房屋中介所签定二手房合同一份,面积110平方,成交价为人民币三十万七千.(卖家净得),其他费用都是买家--我方承担.合同签定之后就交付五千元定金于卖家.(合同中注明买卖双方任何一家毁约须赔偿另外一家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由于当时卖家的房产证丢失须补办齐全,后经卖家委托由中介出面到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遗失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两个月生效才能交割.期间卖家曾经推脱自家亲戚要买此套房屋想毁约,后经中介协调并分析其厉害关系又取消毁约念头. 七月二十五号房产证补办好之后我接到中介通知,告之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不想中介跟卖方联系之后说卖方又说不卖此房,当然找尽各种理由,本人也跟卖方电话联系,恳求维持原来的合同,可对方根本不同意,还说你们要补偿尽管找律师跟他要了.随着最近房价节节攀升我要想花原来的价钱买到同样面积的住房根本是不现实的事情了,更何况买此房为的是小孩读书能划分到好的学校,现在即使有合适的住房时间上也肯定来不及了. 到这个地步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损失,房价天天在涨,对我来说这不仅仅是房价的百分之十五的损失了,恳请各位高手给我指点!! 急!急!!急!!! (另外第一次卖家毁约后我也跟中介提出疑问,满了两个月卖家会不会再毁约,当时中介经理口头承诺不可能的,要是他们毁约损失他特承担,请问我现在应该跟中介的讨个说法吗?他所说的承诺我能跟他提出吗?)
先要搞清楚2点:1、开发商承诺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可使用是否写进了书面合同或协议?2、如果写进了书面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是怎样规定责任的?如果你和开发商没有就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写进书面合同,那么你没有书证,很难要求赔偿?即使有,而没有就违约如何进行处罚,那么你最多拿回多收的钱和利息。如果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和违约责任,就按合同办!
其实我推荐你去郊区的繁华地带买,那里的价格大约在4500-6000之间,条件非常不错,比城区差不了多少,有的地方甚至比城区还要强,楼主你是准备做二手房的生意吗? 做二手房地产也不要忽略郊区的 繁华地带,那里才是真正的宝藏啊!北京毕竟还有一部分不是很富裕的人士,他们可能会选择郊区的繁华地带,那种应该是你最好的选择,我知道的郊区有很多地方也是相当牛气的,他们的繁华地带不比城区差,而且物业费也是你要考虑的啊,买的起房子,交不起物业那样就说不过去了!
目前暂时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时期,可能有小幅的下降,但到后面肯定还要涨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
我国房价泡沫严重 国内房价趋势是我个人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会慢慢的涨! 房价一旦跌那麽所带来的联所反映 如何解决?! 政府的宏观调控只能起房价慢慢上涨。 其实买不了房,也无所谓!租一个好一点的也可以过一辈子! 贷款买还要还银行利息。。不都一样吗?
在北京本地的银行就可以办理买房贷款。价钱主要看你要买的地段、是否为新房、以及新房的种类了。北京的南北、东西的房价是有一定差异的。就你说的情况,商品房来说最贵的要90-100W,便宜的也要60W。二手房要便宜一些,40W应该可以拿下一套。
没听说出过什么事 丰合最南边的A座视野不好 停车也不好停 进大楼要从后面绕 而且南边的那座楼把丰合挡得严严实实 就算是三楼在正午也很难见到阳光 两座楼的楼距也很近 看起来比较有压迫感 再说到内部的情况 房间分割不太合理 房间一般都在200平以上 里面的柱子不少 利用起来困难大一点 不像那种方方正正的写字间 另外 人气一直不太好 如果一层楼上入住的公司不多的话 估计开中央空调的费用会加大 那边价格不高已经好几年了报价一直是7000多点 而且房主找了很多公司代理销售一直没有结果
开发商不会联合,就像业主也不会联合不买房子一样,因为开发商需要把房子尽快卖出,好回笼资金。因为房子盖好后如果仍然不能卖出,需要看管、维护,而且房型会落后,未必都会升值。政府的工作应该是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不能随意干预,要靠市场,根据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当商品的供应超过需求,价格自然就会符合价值。政府最应该扩大土地供应,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开发商面对竞争自然就会降低房价了。
我朋友的房子位于丰台区木樨园立交桥东南角.80平米.普通装修.04年的房.14层共计16层.南北朝向.价格52W净.中介勿扰.物业1.5元.暖气30元/平米.有意站内短信.
政府的宏观调控并非是压制房价下降,而是让房价平稳,不要过快增长
仅仅凭你所提供的信息很难判定,但是房价的走势后期将会平稳。 建议将其先投入租赁市场赚取租金收益(需要考察当地的租金水平),等需要资金时候再将其出售
该设备层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是计算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开发商根本没有出售的权力,切莫因小失大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
证件不全的话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可以去聊宅网,法律网问问相关的专家,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样的住房一般都是私人开发,无正规的房产证明,是不可以贷款的,后期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很麻烦的.最好是买正规的商品房
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涂改的房价应该多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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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物业 物业找开发商 你不直接找开发商,如你能直接找也行。但是退房时不可能按现在的价格的。想要赔偿你就的刷泼妇,文明的你是无论如何要不来钱的,折腾才是硬道理,都吃软怕硬,不论开发商是谁,都怕闹事的,先投诉到12315 不行再投诉到质检 总之就是折腾他。
说真的,我真没有看懂你说明的问题,总的来说你就是想取这一万回来,对不对。 首先,中介公司没有完成你所有交易的过程,中介公司存在失误,你们之间所有的都只是口头上协议,但是你要把你所付的首付款证据准备好,然后拿到法院起诉。中介费你肯定是少不了,也就是说你打赢了只能拿二千块回家。中介公司发律师函没有关系,你直接应诉。 因为中介公司的职责是完完整整完成你们所有交易过程,所以你不必怕。
你可以到银行或找正规的贷款机构办理转按揭贷款。 住房转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建议楼主可以去易贷中国尝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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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子,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两者要相符,且是卖房者本人.谨防租户冒充房主骗卖房屋,因此要与卖房人一起到其身份证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身份.委托他人卖房的更要注意一定要与真房主见面并到其当地派出所核实身份. 2.到房管理部门、物业或居员会核实该房屋是否在抵押或出租等情况. 3.原房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则要看房主与其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中是否有单位优先购买的条款.注意:与原单位的购房协议一定要看,因为不可能没有协议. 4.核实该房产是否为共有,如果是共有,一定要其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卖房的协议.特别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原房产证一般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为夫妻共有. 5.注意采集卖房人及交易过程的影像资料(照片或录像),以防如果被骗能向警方或法庭提供线索和证据. 6.如果核实没问题就可签合同进行买卖过户了.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简单明了的说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无论现在产权本本在谁手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权属 除非过户
你需要弄清楚,是父亲给你们买的房子,还是父亲给你买的房子。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后得到了指明是给他的财产,那这份财产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父亲给你买的房子,那这房子就没你妻子什么事。 至于那个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这其实不重要,合同只能说明是你们要买房子而已。按照我的理解,买房子的钱是你父亲出的,那就可以这样,让你父亲写一个赠与协议,声明钱是他出的,然后把房子赠与给你们,然后去公证一下。有了这个赠与协议,你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写上你们夫妻两个的名字了。当然如果写明房子是给你的,按照我上面说的,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你不需要加上你妻子的名字。 另外还要注意一个,你父亲是给付的全款还是只给了一部分?这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全款,那就按我说的那么做就行。如果只是给了一部分,剩下的由你们进行偿还,那还会产生几种情况。第一,你父亲出了钱,他就拥有房子的部分所有权,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如果他不写赠与协议的话,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你们3个人的名字。第二,如果他写赠与协议,就要把他所有的那部分所有权赠与给你们或者你。如果是赠与给你们,那房子完全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赠与给你,那这房子只是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就是你们共同偿还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