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取回购房定金?
五月份的时候我在某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并交了两万元的定金,他们开了一张收据给我.现在出于某种原因,我想退掉这套房子,但是售楼部的人说定金不能退,后来又改口说要扣除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想请问一下,我们之间还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告知退房需承担的责任.那么我现在要求全额退款是否合理?
你好!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是,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定金的给付与收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性质。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定约(立约)定金,以定金交付为订立主合同之担保,若其后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应承受定金罚则,此种定金在商品房买卖中最常见,也就是说,你的定金要不回来了,因为你违...全部
你好!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是,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定金的给付与收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性质。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定约(立约)定金,以定金交付为订立主合同之担保,若其后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应承受定金罚则,此种定金在商品房买卖中最常见,也就是说,你的定金要不回来了,因为你违约在先,你有过错。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和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收受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具有了惩罚性赔偿的性质;
(4)、当合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收起
按照定金法则就是不退了,现在很多网上房地产的城市在官方定的认购协议里都是给你一定时间期限,到时间你不来,算你自动退房,也是全额没收定金. 他们给你扣10%可能你闹的太厉害了,不过不扣以后定金就没有用了,不过你再搞下去,2万块钱你这样的官司可以打18次.而且每次都赢.
按照定金法则就是不退了,现在很多网上房地产的城市在官方定的认购协议里都是给你一定时间期限,到时间你不来,算你自动退房,也是全额没收定金. 他们给你扣10%可能你闹的太厉害了,不过不扣以后定金就没有用了,不过你再搞下去,2万块钱你这样的官司可以打18次.而且每次都赢.收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我觉得他们这样想得也是挺好的,倒不是要公婆给大儿子盖房子,以后我跟老公没准在外面买房子。也可能一直往上盖,我心心念念就是想自己的家好看点而已
房子他们自己想办法,钱你别犯傻给了不然以后是真的麽有保障了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的要点是,甲的赠与房产行为是否能够撤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本案甲主张被告欺诈,但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不予 采信。因甲乙是夫妻关系,诉争房屋虽是以甲名义婚前购买,但有部分银行按 揭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因此诉争房屋变更登记为甲乙各占50%份 额的结果,并不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 定撤销权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 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 对的。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条件: (1) 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即标的物交付或登记之前行使。 如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则不得撤销;如标的物部分交付或登记的,则已交付 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 (2) 须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撤销,已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 撤销; (3) 须是不为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为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根据(1)的规定,本案中甲在办理了产权登记后,是不能够行使任意撤 销权的。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撤销赠与合同 的权利。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何种性 质,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甲请求撤销赠与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 撤销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乙认为甲低价转让房屋对其债权造成了损害,于是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甲 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在尚未偿还乙债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 丙,涉案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 市场交易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 价的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甲在明知对乙的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 仍将其名下的房屋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该行为导致乙的债权无法实现, 对债权人乙造成损害。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讼争房屋,对乙的债权造成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撤销甲将涉案房屋转让给 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行为。”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如果是有偿行为,且是以相当的对价转让的,债务 人的积极财产将不因转让行为而减少。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诈害 行为,即并未损及债权人的债权,无撤销权适用的余地。但如果债务人是以明 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转让财产与其对价明显不 具有相当性,导致债务人积极财产明显减少,陷于无资力即支付不能,且对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及其导致支付不能的事实债务人及受益人在主观上均认知, 该转让行为就构成诈害行为,债权人可得行使撤销权。如何理解“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 解释,“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 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案中,涉案 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 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价的 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 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 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 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 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r/>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欢迎关注微信号:逸管家私人助理
如果您在这之前没贷过款的话,就要付20%首付,如过是二套了,就要不少于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况只要破产清算结束,公司账目清楚,该法人可以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头上(属于公司财务处理)。
法律关系上面讲,由于你这套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前买的,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和她无关。你应当带齐当年签的合同以及你父亲现在的结婚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和她无关,然后到公证处做公证即可。
转卖2次 各类费用确实要几万的。房屋改建也有一定费用。 很多钱是国家收的《上缴中央》 地方政府都没办法。。。<br/>赶紧去交了吧 不然你们之间私下买卖和约无效 对方甚至可以收回房的。
可以,不过要写夫妻双方姓名需提供双方购房时各自缴纳房款的证明,以便房产证上注明各自的占有比例,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两个户口本不管用.只有两个房产证才管用,可以要求安置两个经济适用房.
如果两地有联网的话,就算这二套。另外如果你户口在老家,你在外地买房,要按首套的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打无房产证明的。
是滴,是他们官方的微博在搞活动。只要你关注“虹桥1号”的新浪微博然后转发那条活动微博并且@你的三个朋友,就可以在“虹桥1号”售楼处领取价值50元的哈根达斯券。不过一共就200份,你要抓紧了啊!
没你想的那种偏远的样子,虹桥1号就在闵行区、长宁区交界处,靠近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天山路高尚生活区,它在的华漕区域占据虹桥商务区核心位置,依托虹桥交通枢纽建设,所以说周边设施简直就是完美,没有任何生活烦恼的。
定金不是违约金,只是房子的定金,但是如果你在约定的日期内没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视你为违约,交多少定金都不退的!像房屋不干净这种问题你应该在交付定金的时候讲清楚,说明要在签合同前在来看一次房屋,满意才签署合同。沙发的问题你必须说清楚,要么叫他们给搬走,要么就在合同里注明沙发是坏的。否则到退房时磨磨唧唧的没必要。如果你租半年就签半年的合同,同意你租半年就签不同意就不租了,别信他们说的什么签一年合同半年后你可以转租或者他们帮你转租的鬼话,那都不是真的,你签一年合同住半年是有违约金的,你押金就没了!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找我!
7月23日,海丰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海悦名城与深圳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上图),正式引进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打造海丰物业管理新标准新模式,为海丰县建设宜居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南油物业是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通过ISO9001、ISO14001等国际标准认证。该公司秉承“乐活服务、精诚至善”的服务管理理念和“敬业、规范、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对内提高凝聚力,对外提高美誉度,对业主提高亲和力,创建了月亮湾、荔庭园、世纪广场等一批国优物业管理小区,是我省一家具有很高知名度和雄厚实力的物业管理专业公司。 海悦名城地处海城南二环路,地理位置优越,建筑布局根据当地实际,东西展开,南北朝向,户户向南;建筑风格融入西班牙风情,是一座宜居的高档小区。开发商从海悦名城的楼盘设计、工程质量、绿化美化、配套工程到物业管理等,都注重并抓好每一个细节,从整体上提升整个楼盘的品位和档次。海悦名城首期推出的楼盘倍受消费者青睐。目前,海悦名城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周边道路等配套建设正有序推进中,预计将于今年8月底全面封顶。它的建成,对加快海丰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居民住宅环境作出贡献。 这次海悦名城引入南油物业,志在引进先进物业管理理念和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宜居小区、示范小区和品牌小区,为业户提供一个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伟生 木辉)
大兴这些年已经做得很完善了,特别是金地仰山那个位置,楼盘比较多,又挨着地铁,所以该有的全有,在网上搜罗了一下,直接贴上来自己看,不过只是一部分,详细的就要自己慢慢去转了。  配套设施:中小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小学翡翠城分校、君谊中学、兴涛学校,项目自身规划初中;  综合商场:华堂商场、吉星德亿商城、玫瑰园商城、帝园商城、宜家亚洲旗舰店;  幼稚园:十一建华幼儿园、幸福泉幼儿园、项目自身规划幼儿园; 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农村信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邮局:翡翠苑邮局、骏城邮局;  医院:北京仁和医院、大兴区妇幼保健医院、大兴中医院;  休闲娱乐设施:琵琶草堂(SPA足疗);  餐厅:孔乙己酒店、红孩儿水煮鱼、晋贤居饭庄、百年食府、福提烤肉岛、翡翠小厨等等。
摇号不会通知你的,要自己时刻查看消息的。在摇号之前如果没接到他们的电话那说明你已经通过审核了,如果接到电话那就没通过,只能下次重新申请。
合同里写着不能转租 但现在你只是想转租,但还没有跟他人签订转租合同,所以还没有达到违约。 如果和他人签订了合同,房子才是真正转租出去了,那时才算违约。
没合适的不买,住房子毕竟是一辈子的事,别花钱买个一辈子的不愉快,房价如下调,就更不开心了。市场摸不准,但国家在调控,这是一个事实。
没听说过啊,我都是直接跑楼盘看房,想当房奴还真不容易啊
想要一套合适的居所又哪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啊。我近期也正在研究这个越秀地产的网上实景看房服务呢~这个网上看房是真的不错,网上销售中心,打破了传统的看房模式,更是建立起一种新型、时尚而又便捷的方式,我是登录了那个越秀地产集团主页,然后直接点进各项目的虚拟售楼部的,里面可以了解越秀地产旗下各楼盘的详细情况啊,看房超轻松啊。 而且在它的网上销售中心还能直接点播各楼盘的3D宣传片,360度看样板房及在虚拟园林中漫步等等。很有意思,像虚拟人生的场景一样,不仅可以了解到售楼情况,选自己适合喜欢的,还可以同时娱乐一下啊~~很好玩。还有一个,你可以在看的同时,和那里的在线客服联系一下,那里是有问必答哦~~还能在网上和同样在看房的购房者聊天交流。 对了,一定不能错过的是,想要省下一笔的,一定要留意,就是在注册网上销售中心成功注册了以后,还可下载打印1万元购房优惠券哦,用于购买越秀地产旗下主要在售物业。 我省下的这一笔,就可以和老公开开心心的去个旅游了啦~~回来就能新房入住了~!哇咔咔~~~
公积金贷款有明确的房屋性质、面积和总金额的限制,这些硬件你要合格。其次,是否能够按时批下来,有些人说难,但我们单位同事办了都很容易的,不过我们是机关,不知道你的情况。
向阳律师回复:可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一般住房按揭的还款方式都是等额本息的方式。 加息后,很多人选择提前偿还部分本金以减小负担。
向阳律师答: 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经过相关审核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到地方房管局才能办理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小产权证”。 是否决定买房,建议您考虑以下因素:房屋升值潜力;周围环境;房价趋势等等。
各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规定不同。 一般来说,您先生可以申请公积金,但是只能对其所占的那1%进行公积金贷款。 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可以办理。 不过家庭购买住房那么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买了房之后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可以呀,你申请了商业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取出后就和工资一样,至于你是拿公积金去还款还是做别的,是你的自由。
向阳律师答: 是有相应变化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2004年10月29日以前发放的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将于2005年1月1日起上调0.18个百分点。
向阳律师回复: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不过继承人应当支付贷款,否则银行就会拍卖房屋,只有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他们没有权利留下产权证,因为已经办理了他项权证,所以产权证要收回放在自己的手里,待银行贷款还清后,用他项权证换一个新的产权证回来
你的这个问题到我给你的 这个网址去查!下列资料由于复制不好用了!只供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4年10月29日将人民币基准利率上调 0.27% …… [详细] 提前还贷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商业贷款计算器 住房贷款利率表 期限 年利率(旧) 年利率(新) ·公积金贷款 1~5年 3.60% 3.78% 5年以上 4.05% 4.23% ·商业性贷款 1~5年 4.77% 4.95% 5年以上 5.04% 5.31% 房屋单价: 元/平米 面积: 平方米 按揭成数 8成 7成 6成 5成 4成 3成 2成 按揭年数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5年(180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计 算 结 果] 房款总额: 元 贷款总额: 元 首期付款: 元 月均还款: 元 还款总额: 元 支付利息: 元 *加息以后 月还款额增加 元 总还款额增加 元
当然可以了,拿你们的结婚证明和产权证去单位就能办理手续
已经申请商业贷款那么只能拿着房产证和契税发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想转为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希望了。
向阳律师回复:根据有关规定,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暂时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因此,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第二、三次购房的暂时不能再次享受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229。66 (按年利率4.23%算的) 可以用EXCEL里的PMT函数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