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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异地生育,回北京单位可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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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异地生育,回北京单位可报销吗?

请问异地生育,回北京单位可报销吗?  
 
我在原单位一直有在(北京市朝阳区社保局)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交纳的生育保险至今,因为我和原单位的老总是朋友,他同意我把档案和社保都挂在那里交,但现人在南京生活,可不可以在南京检查并生育再回北京报销呢,有什么方法和程序去办?有没有北京市朝阳区社保局电话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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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7-24 16:08:03
      可以在南京检查并生育再回北京报销,但应该由所在单位向本辖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7年2月1日起实行)的规定:
    五、职工在外埠发生的和在本市因特殊情况住院发生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属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采用定额方式结算的,职工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高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报销;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参保职工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门 (急)诊和外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向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业务咨询:010-85820091 办公电话:010-85823090 社保中心总机 85823090 咨询电话 85820091 网上申报 220,219 支付部柜台 237 登记部 234 稽核监察 222 稽核监察举报室 85822960 社保所专柜 235 五险收缴部柜台 233 养老财务 213 失业、工伤、生育财务 216 医疗财务 85825370 酒仙桥分中心 64316637 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直接咨询为准。
      

    y***

    2007-07-24 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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